本报讯(谭颖记者苏定伟) 两名少女为逃避卖淫,翻窗逃跑,结果一名少女头部坠地,后被男友弃于树丛中死亡。近日,中江县天乐宫娱乐城老板廖华因犯强迫他人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德阳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002年7月中旬,中江天乐宫娱乐城管理人员陈小东(另案处理)以介绍工作为由,将林红、曾兰(均为化名)二人骗至天乐宫,引诱二人从事色情服务。几天后,林、曾离开。同月21日晚,天乐宫老板廖华和陈小东在中江县体育馆发现林、曾,强行将她们带回,以要赔偿400元衣服款为由,要挟她们卖淫。23日凌晨,两名少女用窗帘、床单拧成绳子,系于空调外机上。曾兰先滑至楼下。林红在下滑中不慎跌于地面,被曾兰扶至林的男友胡某住处。24日凌晨3时许,因林伤势严重,胡某将其弃于县城河滨公园一茶园附近,后林死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