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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法援机构一年必须协办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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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0日11:2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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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卢冬红 通讯员陈秋鹏)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妇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当前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重点应放在市一级,省妇联希望目前仍未建立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的肇庆、茂名、顺德3市妇联力争在近期把分支机构建立起来。 据悉,前年3月,省妇联率先设立了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作为省法援处的分支机构,妇女权益部为解决困难妇女打官司难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载体。现在我省已有19个地级市和73个县(区)妇联成立了法律援助分支机构。会议提出,今后凡是已成立分支机构的妇联有关人员,要求每年与政府法援机构合作办案3宗以上,通过合作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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