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报复人 七千“买”胳膊
2002年9月17日02:04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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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大连消息 (初兴远 宝家 见习记者 李霖 特派大连首席记者 李军) 大连市瓦房店驼山乡大魏村的金新年,只因为和同村村民金某为承包供销社发生矛盾,竟然花7000元雇人要拿掉金某的胳膊,幸亏警方出警迅速,才保住了金某的胳膊。昨天,金某领着百余名村民,敲锣打鼓给瓦房店市公安局驼山派出所送去锦旗,向民警表示感谢。
去年春节后,驼山乡供销社要对外承包,向村民公开招标,金新年和金某都参加了竞标。平时在村里就横行霸道的金新年,看到金某也参加了竞标,当场就对金某连骂带威胁,金某被迫退出了竞标,后来金新年自己承包了供销社。但金新年对此事却不能忘怀,认为金某是要和自己平起平坐,损了自己的面子,于是就决定要报复他。
今年8月27日,金新年找来了自己的同学李茂川,许诺给他7000元要“买”金某的一条胳膊,并先给他1000元做活动经费。8月31日晚上8时左右,李茂川带领高士庆、崔国栋,乘坐一辆夏利车来到金某自己家开的小卖店,下车就砸玻璃、砸柜台,并冲着金某扬言,“有人花钱要买你一条胳膊”。此时,周围的围观群众报警,驼山派出所所长刘忠勃带领民警隋宝家等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发展,并当场将李茂川、高士庆、崔国栋等3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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