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发生在通州区东关路口造成死伤10多人的特大交通肇事案已一审宣判。肇事司机范长江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范长江是北京恒基客运公司驾驶员。去年11月24日10时左右,范长江开着公司里车号为京GA3371的小公共汽车,行驶到通州区滨河路东关路口,由北向东左转弯时,因其未能及时避让由南向北超速行驶的“斯太尔”重型普通半挂车,导致半挂车前部撞到了小公共汽车的右侧,致使车内的售票员和一名乘客死亡,其他乘客王旭峰等人受伤,范长江自己也受伤,两车遭到损坏。
后经调查,认定范长江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据此,法院对此案刑事部分作出上述宣判。据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此案受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提起的近百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