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花季少女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远离家乡,外出游玩。后因无钱回家,竟被网友强迫卖淫筹钱。因被告系未成年人,日前,怀化市新晃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撮骗网友远赴贵阳 17岁的李强(化名)2002年4月开始迷上了网上聊天,他给自己取了一个极具诱惑的网名“挑逗”。5月的一天,一个陌生的网名“亲嘴小麻籽”跃入李强的视线,李强迅速与“亲嘴小麻籽”接上头,凭借自己的花言巧语逗得“亲嘴小麻籽”很是开心。在电话中,李强嘘寒问暖,令“亲嘴小麻籽”感到无比甜蜜。见时机已成熟,李强遂向“亲嘴小麻籽”(以下化名豆豆)发出出游邀请。 2002年7月8日,李强对豆豆说:“我有一个朋友邀我去贵阳玩,你和我一起去好吗?现在我们去赶火车还来得及。”豆豆犹豫了:“我妈妈不会同意的。”李强想了想,说:“你打电话跟你妈妈说你和同学去怀化玩几天就回来,她肯定会同意的!”豆豆想,反正也放暑假了,就照着李强的话给妈妈打电话,妈妈相信了豆豆,只嘱咐要她注意安全。当晚10时30分,李强和豆豆匆匆赶到火车站,踏上了去贵阳的列车。 无钱回家被迫打工 到了贵阳已是第二天早上7时,下了火车李强走到一个公共电话亭拨打了一个手机号,电话里传来“该用户不在服务区”的提示音,豆豆一听傻眼了,因为身上所带的钱不够买回家的车票,豆豆想打电话给妈妈,但又怕妈妈骂她。李强见此,用手拍拍胸脯说:“有我在,你不用怕。”随后就带着豆豆在街上瞎逛。 当他们走到一个美容美发厅时,看见门口贴着一个招聘广告,李强顿时睁大眼睛,对豆豆说:“你到这个美发店打工,等挣够了钱咱们就回去。”豆豆开始不同意,但为了能回家,她只有答应下来。 7月14日,李强见豆豆做洗头妹所赚的钱来得又慢又少,只能维持一日三餐和付旅馆费,就对豆豆说:“我去外面联系人,你和那些人睡一觉就能得很多钱,比做洗头妹赚钱要快得多。”豆豆一听,坚决不同意。豆豆见李强不怀好意,就想出去给家人打电话,可正准备出门就被李强堵住。随后几天,豆豆去美发厅做事,李强总是跟在后面,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并把豆豆所赚的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嫌钱少强迫网友去卖淫 7月25日晚,李强将豆豆带到一家名为“放心旅馆”的地方。进了房间后,李强对豆豆说:“我去买点吃的,你在房里等我。”李强刚走,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就进了房间,色迷迷地盯着豆豆,豆豆见事不妙,起身想跑,却被这男人一把抓住往床上拖。豆豆边哭边哀求,早已欲火中烧的嫖客哪管这些,强行将豆豆抱上了床。 28日下午,李强又联系到一嫖客,将嫖客带至其租住房里就扬长而去,可怜的豆豆没有反抗之力,只能像羔羊一样任嫖客肆意宰割。两次悲惨的蹂躏,令豆豆茶饭不思,她只想打电话告诉妈妈自己的遭遇,早点来接她回家,可李强对她看得很严,试了几次都没有机会。 8月11日,豆豆趁李强不在,偷偷跑到电话亭给妈妈打了电话,哭诉了自己的遭遇。豆豆母亲一听,放下电话,迅速赶上了开往贵阳的列车。8月12日,心急如焚的豆豆母亲赶到贵阳,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闻讯迅速出动,将李强抓获。 2003年6月27日,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在庭审中,考虑李强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给予从轻处罚。2003年6月27日,一审法院认定李强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陈君彰 姚 澜 田 妹 杨志文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