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一日电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长期流窜作案,四年间盗窃四十二辆进口高级轿车的两名犯罪分子作出了一审判决。对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警方破案的于振东轻判为有期徒刑十四年,其同伙李虹宽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二OO一年二月,辽宁省无业人员李虹宽与北京市无业人员于振东结伙或分别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天津市河东区、南开区、和平区等地疯狂盗窃凌志、三菱、尼桑、奔驰、丰田、皇冠等国外知名品牌轿车四十二辆,其中仅盗窃凌志轿车就达二十一辆。 李虹宽和于振东盗车最疯狂的是二OOO年,当年盗车数量高达二十二辆。二OO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李虹宽、于振东被抓获归案。其中,李虹宽参与盗窃机动车三十四辆,价值人民币一千余万元,共获赃款二十余万元;于振东参与盗窃机动车二十一辆,价值人民币六百余万元,共获赃款三十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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