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在深圳大展拳脚的吉林省长春市某大学电脑专业的毕业生张某,因携带毒品海洛因51克自毁前程。昨日(11月19日)上午,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在深圳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据了解,张某去年从长春市某大学电脑专业毕业后,在其朋友的帮助下,在深圳布吉某电脑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工资待遇颇厚。 4月30日,刚来公司上班没几天的张某被公司老板委派他去北京购进电脑零部件,老板还亲自开车送张某到深圳火车站,买好车票给他。临上车之前,老板交给他一件“夹克”衫,并拿出一包“白沙”香烟,叮嘱他到了北京之后交给某电脑公司的老板。 “老板大老远地从深圳带一包烟过去?北京又不是买不着。”老板走后,十分纳闷的张某打开“白沙”香烟想看个究竟,结果却发现“白沙”香烟里全是“白粉”。张某虽然心中十分害怕,但转念一想,反正不是我的,既然老板要我带就带吧。张某随即将装满白粉的“白沙”香烟放到夹克衫里面的口袋里,拿着车票准备剪票上车。在剪票口被值勤民警例检时,张某也不慌不忙,直至被铐上手铐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尽管他一再解释海洛因不是他的,但为时已晚。记者姜晓霞 通信员张晓明 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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