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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董明珠“建议富人多交税”,推动税负公平需更多关注

人大代表的提案更多扮演的是提供一个“线索”的角色,具体到落地层面,是一项需要严谨的讨论和多方意见论证所形成的系统性工程。

近日,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接受央视财经《对话》栏目采访时表示,自己作为人大代表,今年会在两会上提出,提高工薪阶层的税收起征点。同时,她认为富人应该多交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为45%,能不能加大到50%甚至55%?收入多的多交点税,这些税用在社会公共服务支援,我觉得这个社会就会变得非常好。”

这并非董明珠第一次就个人税负问题发声。去年董明珠就曾提议,对于工薪阶层的税收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以上。

作为长期奋战在市场一线的企业家,董明珠持续将其提案重心聚焦在个人税收改革这一焦点话题上,体现的是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而她的判断和所提出的解决方案,自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也是人大代表的应尽职责。事实上,推动征税公平的税负结构改革,也正是近年来个税改革推进的主要方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人大代表的提案更多扮演的是提供一个“线索”的角色,具体到落地层面,推动税制改革牵涉广泛,是一项需要严谨的讨论和多方意见论证所形成的系统性工程,绝不是简单地调数字就能够轻松决定的。

历史地看,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是在合并原有三个对个人征收的税种基础之上建立。但是,这也意味着这一制度设计更多的是和此前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以往在税制设计上较多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近些年来,从制度设立之初更多扮演着高收入者所得税的个税制度正在慢慢演化为“工薪税”。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项所得税制,这种征收制度便于管理和控制税源,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只能体现个人某一项目的所得,不能体现个人所有收入项目的整体负担能力,在照顾不同个体的差异上也并不尽善尽美。此外,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鼓励创新的新形势下,个税也需要进一步考虑到如何鼓励科技创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这是推动税负公平呼声日益强烈、改革亦较为急切的原因所在。当我们已经站在人均GDP1.2万美元这一中高收入国家的门槛之上,面对多元复杂的个人收入状况和个体行业差距,不夸张地说,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是我国现阶段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难度极大的一个改革深水区。

回到董明珠的建议来看,无论是提升个税起征点还是对富人征税的建议,其实还需要更为细致的研讨。比如对于资产性的收入的征税方案、高收入者的标准界定等等,都需要建立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个税改革要研究如何与税收征管法配套,对企业主、企业高管、演艺明星、律师、会计师等高收入者,个税征收和管理都需要更新的办法和手段。

过去一段时间,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下,对于明星、网红的个税清缴已经体现了税收公平在技术落地上的更为精细化、颗粒化、科学化。而我们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个税改革的整体目标是建立一个结构优化、公平税负的现代税收制度,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完善,更需要制度设计上的卓识远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陈白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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