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无人认领行李箱被当盲盒售卖?合肥机场和火车站这样说…

最近,“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的话题冲上了热搜。有商家在网上叫卖出售,还有视频博主在各大平台做起了“行李箱盲盒”的开箱测评。卖家声称这些行李箱来自机场或火车站,因长时间无人认领被处理。

旅客遗失的行李箱真的有可能从机场或火车站流出吗?记者采访合肥机场和火车站了解到,遗失物品有严格的处理流程,其中无人认领的行李箱非常少,不可能私底下流向社会。

“无人认领行李箱”多数已下架

近日,某网络平台播放的一个博主的开箱视频引发关注。该博主声称花1000元购买了来自机场的“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箱子里有许多女生衣物、化妆品、其中还有一条疑似某奢侈品牌的项链,总价值高达人民币4万多元。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质疑:“这可以随便买卖吗?”“这样会不会助长行李丢失的事件?”“这个合法吗?万一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办”……

8月10日,记者通过“无人认领行李箱”或者“机场遗失行李箱”等关键词,在一些购物平台搜索发现,已经查询不到相关在售商品。但是,搜索“无人认领包裹”“无人认领盲盒”时,仍有大量商家出售。此外,记者在多个短视频平台看到,此前不少博主拍摄开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测评的视频大多数都被下架。

合肥新桥机场:贵重物品保管半年

无人认领的行李箱存在被售卖的可能吗?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的工作人员周华慧表示,丢失行李箱的旅客非常少,大多数行李箱都在登机前发现并找回,少数一周内也被认领走了,基本上没有出现无人认领的行李箱。

“对于旅客的遗失物品,合肥机场有一整套严格的处理流程。”周华慧告诉记者,合肥机场遗失物品的分类和保管期限依据于“民航旅客遗失物品全国统一查询平台”相关规定,分为贵重物品和普通物品。“像服饰箱包内普通物品,保存一个月;手机、电脑、手表、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保存6个月后处理;一般食品、普通生活用品等保存两周后处理。”

(合肥新桥机场失物招领处)

“如果真的出现无人认领的行李箱,一般我们会按照普通物品来保管30天,之后在公司领导等多人见证下打开行李箱,对其中物品进行分拣,像衣物类会捐赠给公益平台,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会继续保管至半年,由集团来处理。”周华慧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个人私自处理遗失物品的情况。”

周华慧表示,旅客丢失较多的有包、帽子、水杯等小物件,手机、平板电脑也有不少,“只要有迹可循,我们都会主动给失主打电话,联系快递寄回,或通知到机场领取。”

此外,旅客寻回丢失物品的渠道有很多。周华慧告诉记者,可以通过机场的问讯电话查询;还可以通过机场官方网站、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公众号中的“民航旅客遗失物品全国统一查询平台”来查询认领,“失物都会录入到系统里,通过输入物品分类、丢失时间等都能查到失物信息。”她表示,对于认领失物,他们也会仔细核对航班号和重点信息,不会存在误领的情况。

合肥火车站:失物信息多渠道发布

那么,合肥火车站对旅客遗失物品又是如何处理的呢?合肥站服务台客运值班员聂沁告诉记者,自暑运以来,据不完全统计,仅合肥站就收到500多件遗失物品,其中大部分物品都被旅客找回,没有被认领的物品会寄存在仓库保管,并且在12306平台、铁路合肥站官方微博上发布失物招领信息,旅客可随时通过12306网站、APP以及铁路合肥站官方微博查看。

“旅客在安检口、候车室丢失行李的可能性较大,还有的旅客丢在火车上。”聂沁说,丢失的物品五花八门,较多的有身份证、钥匙、水杯、伞、手机、蓝牙耳机、包等,“行李箱很少丢失,即便丢失了也很快就有失主前来认领。”她表示,按照铁路相关规定,对180天后仍无人领取的遗失物品将按照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置。

(合肥火车站帮旅客找回钱物,失主赠锦旗感谢)

记者查询铁路合肥站的官方微博,发现“失物招领”每周都在更新,“旅客遗失物品通告”登记的遗失物品超过了1400件,详细记载了拾得地点、物品内容和联系电话。 “几乎每天都有旅客丢东西,6月份还帮旅客找到了丢失的钱包,内有近2万元现金。”聂沁说,“只要旅客打电话来寻找,我们都会尽最大可能帮旅客找到失物。根据旅客的需求,将物品快递给失主,或者通知旅客到车站领取,也会随车将物品带去旅客所在城市的车站,通知其认领。”

律师:买卖“无人认领的行李箱”涉嫌违法犯罪

“无人认领的行李箱”等以盲盒的形式被叫卖出售,真的可以被随便处理吗?尤其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在交易平台上进行出售,是否侵犯了物品原主人的权益?如果是商家的炒作噱头,那么消费者发现与宣传商品的落差很大,该如何维权?

对此,记者采访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大学法学硕士花文静。她明确表示,“当然不可以随便处理。”花文静说,行李和快递中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原主人,即使因个人原因导致物品无人认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所以,即使原主人不认领,该遗失物也应归国家所有,不应以任何形式对外售卖。

花文静表示,买卖无人认领的行李箱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买卖行为至少侵犯了物品原主人的对物品的所有权,如果公开直播开箱,还可能侵犯原主人隐私权。如果某机构合法保管该物品,却私自将物品出售牟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侵占罪。”

“买家可举报、投诉、诉讼。如果卖家的‘无人认领’是虚假的,是制造的噱头,卖家可能涉嫌欺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走法院诉讼的途径,要求赔偿。”但花文静也表示,“落差很大”是个主观概念,并不是所有的主观落差都能获得实际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花文静建议,作为消费者,不要购买不知来源的物品,更不能用其进行开箱直播博眼球和流量,否则,轻则自身钱财被骗;重则可能违法犯罪。另外,“无人认领”物品是如何流向社会的,相关监管机构应有所作为、严格把控。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版权归属原作者】编辑:何玉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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