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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调研“不敢生”:岳阳市本级5年1680名女性因生育离职,离职率15.7%

一些干部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潜绩,短期看不出成绩;

一些中心城市可以坐收人口红利,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力不足;

一些人口流出的市县则认为,“即使做再多工作,孩子长大后还是要去发达地区工作”,因此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也没有积极性……

近日,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一份名为《解决“不想生、不敢生”难点堵点问题》的调研报告挂网公开,报告点出了上述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4月前后,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赴长沙、常德、岳阳三市及其5个县(区)实地了解妇幼保健院、托育机构、计生协服务项目等情况。调研报告肯定了湖南各级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取得较好成效,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政策效果好吗?

湖南省出生人口自2016年出现92.31万的出生人口小高峰后逐年下降,2021年总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2022年出生人口41.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31‰。

调研报告指出,在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上,省内有的地方认识不到位、发力不精准。

其中,湖南省委明确要求2022年末各市州要在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上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或措施。截至2023年4月底,只有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张家界、湘西州等6个市州落实了省委的这一要求。华容县出生人口连年呈断崖式下降(2020年5279人,2022年3357人),但该县尚未出台有效措施鼓励支持生育。一些地方在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明显滞后于养老需求。

另外,一些地方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很少召开会议研究人口发展问题。乡镇(街道)原计生办并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只有1至2名兼职人员。2022年以后,人口监测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卫资金中剥离,没有文件规定经费从哪里出,人口监测经费严重不足。

调研发现,尽管配套的支持生育措施各地出台了不少,但“含金量”不够、刚性不足,落地效果不佳。

一是部门协同“弱”。有关部门在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上协同推进力度还不强。比如,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等优惠政策还未全面落实。基层的同志反映,上级部门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下面很难跟进突破。

二是措施效果“差”。各地出台的措施没有聚焦解决“不想生、不敢生”“生不起、养不起”“没人带、没人管”等难点堵点问题,不能真正激发生育意愿。比如,教育方面,虽然“双减”有效减轻了学生作业和考试负担,但受一些落后教育理念的影响,一些家长的教育焦虑并没有根本缓解,“内卷”依然严重。

三是落地落实“难”。产假、育儿假等还没有形成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长沙市对合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本地户籍家庭给予每孩发放1万元的育儿补贴,对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但收效甚微。有人大代表和群众建议,一孩才是生育萎缩的主因,不能只奖励二孩、三孩。

生育堵点在哪?

湖南省育龄妇女总人数正逐年减少,从2016年的1884万降到2022年的1676万,下降比为11%。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调研发现,当前,育龄妇女在平衡生育、家庭与自我发展的过程中,主要面临三方面困难:

一是经济负担重——不敢生。不少女性表示,“多生一个小孩,就多一份压力,多一份负担”。在不打算生(再生)孩子的原因中,养育成本(吃穿用)、教育成本、房价是最主要的三大原因,这导致育龄妇女被迫推迟生育或者放弃(减少)生育。另外,湖南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费用总额远低于育龄妇女实际生育所花费用。

二是职场压力大——不想生。“一法一条例”对“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作出具体规定,但在执行层面落实得还不够好,政府在“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平衡职工工作和家庭关系”等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据统计,近5年来岳阳市本级共有1680名职业女性因生育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离职率达到15.7%。一些女职工担心怀孕后可能调离骨干岗位,会被“边缘化”,为了就业或升职,只好选择推迟生育或者不生育。

三是生育能力弱——生不出。以长沙市岳麓区为例,高危产妇发生率已由2016年的43.81%,升至2021年的63.47%、2022年的75.01%。近年来,各地产后抑郁发生率与高危产妇发生率均逐年增加,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率已攀升至12%以上,未婚未育女性人工流产率长期居于高位,这些都是抑制生育水平、导致总体生育力下降的重要因素。有基层卫健部门的同志反映,一些小诊所的主要业务就是违规做人流手术。女性一旦多次流产,因生理功能障碍导致终身不孕的可能性急剧增加。

调研发现,目前湖南省每千人口托位数为2.5个,离“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每千人口拥有4.5个托位数”的任务指标还有一定差距。普惠托育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供需结构失衡、设施建设滞后、机构生存困难、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难题。例如,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强烈的送托需求,但现有托位数仅能满足8%左右婴幼儿家庭的需求。全省托育服务机构中,民办机构占比近9成,非营利性质机构占比只有51.5%。

有啥应对之举?

对于现存问题,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调研报告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对此,我省应切实落实,同时要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妇女就业、住房、生育等方面服务的保障机制,更加注重从全周期、全过程的视角设计生育支持政策措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对计划生育夫妻依规给予奖励;要建立、健全促进生育的社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规享受特殊劳动保护等。报告认为,对此,湖南省要切实予以落实。同时要完善生育后再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开设“妈妈岗”,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广泛开展“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加大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力度,加强对青年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引导,建设新型婚育文化。

报告还呼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加快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步伐。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优先支持市县两级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重点建设“家门口”和“单位门口”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澎湃新闻注意到,9月11日,湖南省政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省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调研组,也与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计生协会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聚焦生育政策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交流。

据湖南省政协新闻网消息,座谈交流中,与会人员表示,个别地区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人口问题是大事,但不是急事,下行趋势难以扭转,基层无能为力;政绩观有偏差,认为工作短期看不到成绩,不如做项目直观,出台生育支持措施动力不足。这导致一些工作进展较慢,目前全省只有8个市州出台本地政策。此外,有的地方虽然出台了政策,但支持措施少,主要体现在生育奖励假的延长、个人所得税减免等容易实现的事项,关于育儿补贴、托育补贴等政策基本未涉及。

为推进下一步工作,与会者提出了建议。比如,建立健全人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工作纳入对各市州、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和省委、省政府重点督察事项;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转型,延伸提供婴幼儿抚育服务;探索将无痛分娩等更多项目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根据医保等情况适时提高产前检查和分娩补助标准;探索0-3岁婴幼儿照顾服务与3-6岁幼儿财政投入均等化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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