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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三名初中生虐杀同学埋尸 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

本文内容综合新黄河客户端、七环视频、正观新闻、新京报等媒体报道

最新消息丨三人被刑拘 律师解读“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

据新京报最新消息,3月15日,记者从邯郸警方了解到,张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由邯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肥乡区公安局联合侦办,三人的行凶原因仍在调查中。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赴肥乡指导侦办此案。

河北邯郸一初中学生被3名同学杀害并掩埋一事登上热搜,未成年人犯罪 ( 嫌犯系被害者同班同学,三名不满14岁的留守少年)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刑期可判处多久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

被害人的家属希望严惩凶手,有法律学者表示,该案能否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针对此事,3月14日,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在接受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即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终可能判决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

立案告知书

焦点1:

杀害同学的3名初中生是否负刑责?

律师:要看主从犯在案中作用 顶格处罚可判无期

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从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实施,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周岁,对刑法第十七条增加了第三款的规定,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王文广律师称,在本案中如果3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3名犯罪嫌疑人超过14周岁,就不需要报最高检核准,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由于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即3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终可能判决的最高刑期只能是无期徒刑

“至于3人能不能全部判到无期徒刑,要根据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或者说案件本身就不分主从犯,作用相当,全部顶格处罚,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确实有些主观恶性不深,那么刑期可能会有所差别。”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刘伟荣律师向澎湃新闻分析,三名嫌疑人在犯案时已满12周岁,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话,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无论上述三名初中生最后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仍可以向侵权行为人及其监护人主张赔偿。

图片来源:沈阳网

3月12日,肥乡区旧店村党支部书记告诉《看见》记者,涉事的3名初中生年龄十四五岁,目前已被警方带走。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焦点2:

遇害学生疑遭长期霸凌 曾表示不愿上学

教育局回应: 已派出工作组正在核实

“过完年开学,还没有一个星期,孩子就……”王先生哽咽着告诉新黄河记者,小光平常是一名非常听话、脾气好、性格好的孩子,在家会自己洗衣做饭收拾家务,非常让人省心。王先生还表示,此前孩子就曾表示不愿上学,“我们以为孩子贪玩,并没有当回事,后来才知道孩子在学校受到了霸凌。”

3月14日,有媒体报道称,遇害男孩的家属称校长说孩子的死是个意外,班主任也很好,学生保证在学校没受过欺负,引发网友们的愤怒,很多网友们在评论区纷纷留言表示谴责。

新黄河记者致电旧店中学核实小光在校是否遭遇长期霸凌一事,该校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14日下午,记者致电邯郸市教育局,该局法规安全处工作人员回应称:“周二就有工作组去调查了,还没有回来,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记者随后又向邯郸市肥乡区教体局了解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关于霸凌问题,我们也派出专人在调查。”

遇害学生家属还原案件过程

嫌疑人给出虚假线索误导寻找

3月14日下午,受害人小光(化名)的姑姑王女士告诉正观新闻记者,10日下午1点多,侄子小光告诉家人出去找同学玩,下午4点多的时候,再给孩子打电话便无法接通,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到了下午5、6点,家属们开始着急寻找。

“先找其他人家里,说没见。又找到了嫌疑人张某(化名)家中,当时其正躺在床上打游戏。我妈(孩子奶奶)问他见到小光了吗,他说没见到,让他帮忙找,他就下来穿上鞋跺了跺脚,跟个没事人一样。”

“张某第一次也跟我妈说他没见到小光,但我妈讲问了另一个人,说小光和他们一起在其中一人家玩,后来小光就走了。张某才改口说小光跟他们玩了会儿后,跟一个‘小矮个’走了,我妈当时还专门给我打电话,问我小光有没有一个小矮个的朋友”,王女士说。

而这也对家属们的寻找造成了误导。3月11日前后,邯郸当地某救援队曾为寻找小光发布过寻人启事,内容称3月10日下午1点多,小光去找同学玩,随后被一名年龄相仿但不是同学的人带走。

网传图片 来源:橙柿新闻

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

凶手对遗体进行掩埋毁尸灭迹

3月13日,新黄河记者联系到了受害人的父亲王先生。他表示,孩子小光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晚上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与小光同行的还有另外3名男同学。3月11日凌晨2点,警察与村书记一起去询问了这3名学生,3人均表示没有见过小光。

王先生说,“当时心里就已经感觉要出事了,我赶紧把孩子电话卡补办回来,并查询微信记录,发现孩子微信曾给其中一名学生转过几百块钱,我立马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警方。”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这3名学生才说出小光被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他舅舅在现场看孩子遗体时发现,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王先生悲愤地表示,3名十三四岁的学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不仅涉嫌杀害自己的儿子,还将遗体进行掩埋,毁尸灭迹。

埋尸现场已被填平

网友:如此惨案谁之过?

想想就很恐怖,才刚刚上初中的孩子,杀人埋尸之后,依旧淡定自若。

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

还是说,他们因为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所以才有恃无恐?

编辑

具体原因不得而知,但是依目前情况来看,三人年龄应该不大,极有可能真的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编辑

三个上初中的孩子,却做出如此惨案,到底是谁之过?

首先,作为孩子的亲人,家长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这是毋容置疑的。

其次,学校老师有责任吗?

这个就难说了,就像网友说的一样,这样的学生,心性狠辣,老师真的敢管吗?

编辑

最后,希望罪有应得之人能接受应有的处罚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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