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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政欣:日本,请归还侵华期间掠夺的中国文物!

原标题:霍政欣:日本,请归还侵华期间掠夺的中国文物!

“日本有义务返还日军侵华期间劫掠的中国文物,中国也有权利提出返还要求。”

在4月初举办的第118届美国国际法学学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霍政欣,面对来自美国、欧洲、非洲和亚洲的学者,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国立场。

作为国际法学的权威学术年会,本届会议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召开,并且比较罕见地设置了分论坛:“中国被劫掠的文化遗产:历史的不公与当前的困境”,引发了舆论关注。

会议结束后,观察者网就海外文物追索相关法律问题,和霍政欣教授进行了深入交谈。

【文/观察者网 唐晓甫】

观察者网:您是一位资深的国际法学者,这次受邀参加美国国际法学会(ASIL)第118届年会。该年会虽然已经举办了118届,但是为中国被劫掠文物返还专设论坛并请中国学者阐述观点的情况却颇为少见。能否请您大致介绍一下此次年会的一些基本情况?现行国际法对于被劫掠文物的规定,以及国际法学界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文物被劫掠文物的关注程度?

霍政欣:事实上,美国国际法学会之前也希望能够邀请一些中国和西方的学者讨论被劫掠文物的议题,但是一些西方学者会觉得有一点敏感,所以相关论坛讨论并不常见。在此次论坛上,进行主题发言的中方代表有我,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越老师,敦煌研究院的杨雪梅老师,和悉尼大学法学院的黄洁老师。

中方与会代表,右二为受访者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现行国际法对被劫掠文物的规定,主要有三部国际条约,第一部我们称之为《1954年海牙公约》,全称是《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第二部是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还有一部是1995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其中第一部公约主要是保护战争期间文物免受破坏和被劫掠的公约,后两部主要是保护文物在和平时期避免被盗和被贩运的公约。

事实上,国际法学界对于被劫掠文物和非法贩运问题很重视,因为文物流失并不是一个局限于中国的问题,而是一个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问题。全球的文物流失和被盗、被劫掠,主要发生在殖民时期。当时有大量殖民地国家文物被殖民者劫掠。所以这个问题不仅仅关乎文物所有权,更关乎着各个被劫掠国家的民族情感和国家利益。这也导致不仅是国际法学界关心被劫掠文物归还议题,国际政治界也同样关注这一议题。例如,希腊和英国就帕特农神庙石雕一事的外交纠纷都已经持续近百年。

观察者网:我们注意到,在此前的报道中提到,有多名提问者在提问环节就日本劫掠中国文物的数量、现状及其是否合法等情况进行了提问,这里想请教霍老师介绍一下,当时在现场我方对于日本劫掠中国文物的回应,以及当时日本方面如何回复相关问题?

霍政欣:美国国际法年会由于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办,所以有不少欧洲的、亚洲的、非洲的学者与会,此外各国使领馆也有外交人员参会。这个论坛上,与我交流的日方与会人员是一位学者。

我在主题发言中重点介绍了日军侵华期间劫掠中国文物一事。首先我对于日本侵华期间文物劫掠的情况做了一个简单介绍。同时表示,抗日战争是二战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后,作为战败国的德国已经系统性返还了在此前战争期间劫掠的各国文物,但是日本并没有全面返还中国的文物和财产。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日本有义务返还相关文物,同时中国也有权利提出返还的要求。

2021年天龙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回归,为近百年来首件从日本回归天龙山石窟的珍贵流失文物 图片来源:新华社

后面有人提问,日本既然在侵略期间劫掠了很多中国文物,那么中国官方是否拥有具体的统计数据,是否掌握你们被劫掠文物的储藏地点呢?

我回答说,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我是做学术研究的,根据现有材料显示,1949年前,民国政府对于当时被劫掠文物有一定的书籍记载,有一些不完全的统计。但是建国之后到现在,官方层面还没有一个全面而系统的统计,我认为这是一个亟需展开的工作。

据我所知,日本劫掠走的文物有部分在日本国内公开展出,但是更多的文物并没有被公开展出。这对我们追索相关文物的行动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很难准确把握日本在侵华期间究竟掠夺了多少件中国的文物。但是我想说,日本在这十多年间掠夺了大量我国相关文物一事,可以获得侵华战争期间的文献书籍记载以及各种史实的证明,这是没有争议的。

当然在处理相关问题时还会遇到一些其他争议,例如,日本掠夺文物一事应该适用于什么样的法律公约,以及会引入法律应用是否存在障碍等。

对此,我认为,侵华战争虽然发生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早于前文提到的三个公约成文时间。但是在1899年和1907年通过的海牙诸公约中,已经明令禁止战争期间劫掠文物。尤其是在1907年通过的《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及其附件《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简称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的第三部分,已经严禁战争中的抢劫行为,并且强调对宗教、慈善、教育、艺术和科技机构,以及历史性建筑、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没收、毁灭和有意损害,均应予以禁止并追究法律责任。中国和日本都是相关公约的缔约国,理应遵守。

我国西周早期青铜鼎,现藏于日本奈良国立博物馆 图片来源:日本奈良国立博物馆

同时纽伦堡和东京的国际军事法庭在审判时候也认为,此前的公约内容是宣示当时有效的战争法规和习惯,也适用于非缔约国。而日本在战争过程中的这些行为毫无疑问违反了海牙诸公约,应当予以追责。

所以,尽管当代制定的国际条约没法直接用于日本侵华期间劫掠中国文物的返还事宜,但更早制定的条约和习惯国际法规则无疑为我们对日追索文物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而且二战后,联合国大会也通过了一些决议。即便联大决议没有法律约束力,但相关决议对我国追索相关文物提供了相当多的国际道义支持。

可惜的是,由于相关问题提出时,论坛讨论已经超时,所以日方的与会人员并没有直接回应相关问题。但比较有趣的是,在结束讨论后,有一个人向我表示感谢。他说,谢谢霍教授在年会上对于我们中国文物被劫掠情况的介绍和对在外中国被劫文物的保护。然后他向我递上了他的名片,上面显示他是台湾地区的所谓“外交人员”。我对他讲,我们两岸都是一家人,保卫我们流失在外的国宝是两岸应尽的义务。

从这一点来看,我觉得对日追索文物,真的可以凝结两岸中国人的民族情节,增进共同的民族记忆,有相当大的意义。

观察者网:我们知道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联合国和欧美各国都在博物馆和文物问题上出台了很多“公约”、“声明”、“协议”。您认为这些“公约”、“声明”、“协议”是否存在不协调性和内在矛盾呢?

霍政欣:20世纪以来,多家著名欧美博物馆签署了一系列相关的“协议”和“宣言”。其中最著名的是,2002年大英博物馆、巴黎卢浮宫、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等近20家西方著名博物馆发表了所谓《环球博物馆价值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Importance and Value of Universal Museums,后称《宣言》),宣称他们这些博物馆,是所谓的环球博物馆(universal museum),而不是国别博物馆。他们珍藏的文物,也不仅仅是给他们的国民看,而是向全世界观众开放展览。

第二点,他们认为这些博物馆所珍藏文物的合法性不能用今天的法律来衡量,而必须用当时的法律来衡量它的获取方式是否合法。

第三点,他们认为无论所收藏的文物来源为何,他们这些博物馆已经保护了这些文物这么多年,已经成为了所在博物馆和所在国的文化遗产。

第四点,他们认为,环球博物馆可以把世界各国的文物、各种文明的人物放在一起,让各类展品相互交相呼应。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让观众更能体会人类文明的互相交融,达到更好的效果。

所以基于上述四点,他们拒绝返还相关被掠夺的文物。

抢夺我国文物的斯坦因爵士 图片来源:大英博物馆

谈及此类“声明”、“宣言”、“公约”的内在不协调性,就国际法的发展史而言,相关法律的建立和改革肯定是一步一步的。由于长期的发展和历史遗留问题,毫无疑问现有的国际法体系并不是一个完全协调的体系,不同制度和规则存在冲突。

此外,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也有很多冲突。比如各国国内法上都有关于文物善意取得和取得时效的相关规定。所以国际法之间以及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冲突,都为文物的追索返还制造了很多法律障碍。

观察者网:现在网络上有一部分声音也反映了刚刚提到的《宣言》里的相关提法,认为由西方收藏这些文物有利于普通人以更低成本接触各种文化。同时由于很多被掠夺国家无法保护自己的文物,由西方博物馆收藏这些文物“是件好事”。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霍政欣:这个《宣言》在国际上的还是影响很大的。《宣言》的整个理念,在学术上称之为所谓的文物国际主义。我们作为当事国,无疑是持文物国家主义的立场。

文物是各个民族历史文化的产物,理应属于各个民族本身,而且世界文物的大规模非法移动,最主要发生在殖民时期,而且主要是通过暴力手段实现。所以它的流动历史具有不公平性、不正义性。

另外《宣言》里面所列举的一些理由,其实你仔细去推敲,它并不能站得住脚。

《引路菩萨像》,出土于敦煌莫高窟第17窟 图片来源:大英博物馆

比如说它们自称是环球博物馆,但是哪有什么真正的环球博物馆,不都是各个国家自己的博物馆吗?而且大英博物馆认为把非洲、中国、埃及的文物放在一起好像更合适。可是现在文物研究,不管是理论和实践都认为鉴赏一件文物,理解一件文物的文化、历史、艺术价值,最好的方式是将文物放回它的原生文化和原生地,因为文物是其原生环境整体的一部分。

例如敦煌壁画,理解那些壁画最好的途径无疑是将他们放回敦煌的那个洞窟里去,而不是像西方那样切下来,放在万里之外的博物馆展出,这样无法体现它的价值。所以仔细推敲这些博物馆的宣言都是站不住脚的,是比较伪善的。

观世音菩萨帛画,出土于敦煌莫高窟第17窟 图片来源:大英博物馆

此外,就像之前问题里提到的,有些西方博物馆表示,我们文物的保护水平这么高,研究水平这么高,放在发展中国家可能不仅无法发挥研究价值,甚至可能导致文物被破坏了,但是现在这个论点也越来越站不住脚了。

我国的文物保护修复研究水平现在和西方已经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差距了。而大英博物馆近几年连续出现文物被盗的丑闻,大英博物馆甚至无法保证其馆藏文物的安全。

当年希腊希望从大英博物馆中迎回被劫掠的石雕,而英国一直以希腊文物保护水平不足为由拒绝。于是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之前,希腊花钱在卫城下修建了一个现代化博物馆,表示英国归还的石雕将会被放在新建的博物馆中,但是最终英国人拒绝归还石雕。所以相关的托词我觉得都是一个借口。

希腊石雕 图片来源:大英博物馆

观察者网:既然您提到了现有国际法的相关问题,我们希望了解一下,我国法学界现在对于文物保护和归还的国际法体系建设和改革,有什么建设性意见?

霍政欣:坦率地说,我国法学界对此关注的并不是特别多。现在国际社会,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希望中国以后能在这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因为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文化遗产大国,历史上也是文物流出国。现在我们国家也在文物保护方面有很多建树,所以我想国内的法学界,包括文博界,今后应该在国际文物保护以及非法外流文物追索方面有更大的声音,更加积极地参与相关方面的国际法改革。

观察者网:去年一部名为《逃离大英博物馆》的短剧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随后国际媒体也似乎对于中国被掠文物关注度有了快速提升。从专业视角,请您解答一下,为何这一部短剧能引发如此多的关注,以及这类短剧是否会对于我国被掠文物回归起到一定的作用?

霍政欣:大英博物馆里面很多的外国文物,包括中国文物,它的来源有一部分是合法的,有一部分是来源不明甚至非法的。英国之前曾经发动或者参与了几次侵华战争,其中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曾经攻入过北京,火烧圆明园,劫掠了很多中国文物。应该有一部分这时期掠夺的文物,就在大英博物馆内。所以大英博物馆是很容易引起中国人对近代史和民族屈辱史的回忆,更容易引发民族情感上的共鸣。这样一个视频自然地会引发民众的关注,这对于国内推动文物返还运动的社会关注度,当然是有益的。

但这条视频是否对于推进掠夺国家返还相关文物起到助力,尚不好评估。但是无疑,社会舆论压力大了,对掠夺方而言也是一种压力。去年大英博物馆被盗的事情发生,国际社会的压力也迫使大英博物馆馆长辞职。所以社会舆论压力肯定会对他们保有文物的合法性构成各种各样的挑战。

因库房中黄金和珠宝文物被盗,前英博物馆馆长哈特维希·菲舍尔2023年8月宣布辞职 图片来源:大英博物馆X平台账号

其实我国的海外流出文物,也并非所有都要追回,只能说我们要追回非法流出的文物。而非法流出文物只是中国流出文物的一部分。我国历代都有合法贸易瓷器之类的文物,这些文物并不需要追回。

观察者网:文物追讨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历史的错误,也关系到一个民族和国家对自身历史和文化的话语叙述。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该如何讲好海外文物追讨的故事,以此揭穿西方殖民霸权以及完善对中华文明史的叙述?

霍政欣:中国历史上文物大规模被劫掠,主要是发生在19世纪末20初。这也是中国最积贫积弱的时候,中国经历了屈辱的一百年,同时我们的领土被切割,文物被劫掠,人民也遭受了很多灾难。所以文物流出或者被劫掠的事实,也成为中华民族屈辱史的一个见证。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文物已经返回祖国。从这个角度来看,随着国家的强盛,历史上已流散的文物总算开始出现了回流的趋势。所以尽管中国文物已经流出得太多了,但是从长远来看,我们可以持有一个相对乐观的态度。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非法流出文物在未来回家。

正如我刚才提到的,文物是一个国家民族历史、文化的产物,当然由本国、本民族来保管和研究是最好的。尽管我们看到海外也有不少对中国文物和历史很好的解读,但这毕竟是脱离中国本土的,是西方视角下的解读,也可能会存在一些误读甚至歪曲。我们不是反对文化共享和文化交流,而是要把握文化研究的主体性。而且因为文物的流失,我们在对自身历史进行研究解读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无法填补的空白和遗憾,如果我们手里有足够可靠的文物和详实的古籍记载,也是一个很好的弥补。

《女史箴图》 图片来源:大英博物馆

在这方面,我们也有很多痛心的例子。比如我们的《女史箴图》,现在是大英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但因为不善保管,钉在木板上,因木板破裂而碎裂成12块,其中三块丢失。后来专门邀请我们的古字画修复专家邱锦仙飞到英国,用我们传统的修复方法修复。如果放在中国国内,我想我们一定可以保存的很好。

另外就是描绘圆明园的《四十景图》,在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被侵略者掠走,献给了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现存于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尽管我国已经向法国方多次争取,但是法国迟迟不肯归还,只有在1983年法国学者赠与的彩色图片中,窥得当时圆明园之盛景。现如今对于圆明园的研究大多基于此照片,无法细细品得其艺术价值,这些都是非常遗憾的。

观察者网:去年印度总理莫迪发起了一场外交行动,要求英国归还“光明之山”钻石以及在殖民统治期间掠夺的数千件宝藏。您如何看待这一外交行动?是否对我国有借鉴意义?

霍政欣:最近几年,非洲、印度等国都有比较大的国家性追索文物行为,我觉得中国是可以借鉴的。至少在我看来,我们对日本文物追索应该尽快提上日程。因为日本有14年的侵华战争史,日本侵华期间掠夺的中国文物是其侵华战争的一部分。只是因为战后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问题,使之成为历史遗留问题而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个问题不存在。更不能说中国没有权利去追索文物,或者日本没有义务返还文物,这笔历史上的欠债应该早一点得到解决。

我国战国时代的蟠篱文鼎,现藏于东京国立博物馆 图片来源:东京国立博物馆

观察者网:对于我国和其他第三世界国家未来追讨相关文物行动,您有什么具体的建议?

霍政欣: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2002年西方博物馆提出的《宣言》。西方的博物馆们可以团结在一起联合发表一个宣言,而包括我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博物馆们往往都是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国际性的统一声音,也没有统一成文的宣言。这样不好,我觉得今后像中国还有其他一些文物流失国应该借助一些国际平台,比如一带一路平台,加强联合,加强文物联合追索的声音。通过国际联合的力量不断促进国际法的改革,为文物国际追索赋予更强大的动力。

最后我想提醒的是,正如刚才我讲到的,因为我国很多历史文物是在屈辱的一百年这个特殊历史时期流走的,所以我国民众对于中国流失文物一般都会有强烈的民族情感的共鸣。

斯坦因1907拍摄的藏经洞和经卷 图片来源:敦煌研究院

但是第一点,中国是文明古国,自古以来就有丝绸之路,有相当多的文物并不是非法流出的,所以我们需要甄别流出的文物是不是非法流出。一旦看到中国文物我们就要求归还,可能显得太不理智了。

第二点,中国的国情和希腊、埃及这些相对较弱的国家不一样,他们去追索文物是动用了最高的外交资源,而西方面对他们普遍有一种保护弱小者的心态。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现有的国家地位、国家力量下,追索文物是要放在国家外交的整体考量之下,基于理性,稳妥地推进。我们作为一个大国,面对各种外部挑战,利益也是多方面的。不可能看到一件文物流失,就要与所在国进行外交交涉,所以文物追索需要放在整体外交的大盘子下考量和推进。这是一个长期任务,不是一两年能够完成的,我们需要有一定耐心。

采访后记:

就在本次采访结束后不久,传来好消息:当地时间4月17日,国家文物局从美国成功追索38件流失文物艺术品。经初步鉴定,该批文物大部分为明清时期我国藏传佛教文物,涉及佛塔、佛像、佛教饰物等类别,涵盖铜、泥、象牙、木等材质,内容丰富,保存完整,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我们期待有更多流失海外的文物能够尽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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