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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员工维权风波持续,股权0元转让职工持股会被架空?

在7月份娃哈哈集团发生宗馥莉辞职又收回辞呈的风波后,8月底娃哈哈集团发生重大变更,宗馥莉接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的股份也变更到宗馥莉名下。原本进入宗馥莉时代的娃哈哈,却在此时发生员工维权的风波。

据此前媒体报道称,8月下旬以来娃哈哈出现大量员工集体维权,原因是员工被要求将合同从娃哈哈集团转签到宗馥莉名下的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胜饮料”),这将导致员工的收入出现下降,引发大量员工不满,甚至有不少员工已经走法律途径。同时要求清查代表职工利益的娃哈哈职工持股会。

9月7日,娃哈哈在官方微博账号发布一则落款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的声明称,部分媒体通过撰文以“娃哈哈维权委员会诉讼维权”、“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等字眼为关键词散布针对娃哈哈工会的不实信息。前述媒体报道相关内容存在严重失实,对工会名誉造成了极大损害。

9月8日,一个名为“加油WHH”的微博账号发布了一则“娃哈哈职工集体维权情况的公开声明”,称最近针对娃哈哈职工集体被要求转签合同、彻底取消员工持股制度,以及非公允价值处置职工持股会对外投资等行为,引起广大娃哈哈员工的强烈不满,纷纷以各种形式表达维权意愿,并自发组成维权联合委员会,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落款为“娃哈哈集团员工维权联络委员会”。

时代周报联系上“娃哈哈集团员工维权联络委员会”(简称“员工维权委员会”)的相关人士,并核实证明了对方的身份,鉴于对方的要求,在报道中对身份进行匿名处理。

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表示,随着部分员工走法律途径,要求维权的员工越来越多,员工维权联络委员会自发应运而生。原本都是通过私下渠道和个人行为向娃哈哈维权,但9月7日娃哈哈方面公开否认,因此员工们也通过公开渠道发声维护自己的权利。

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此次矛盾爆发始于老宗总过世后,娃哈哈要求集团全员改签合同到宗馥莉名下的宏胜饮料,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员工的收入会下降,因此激起员工反对,继而要求对2018年股份回购以及职工持股会做彻底清查。

就维权员工对职工持股会的诉求以及待遇改变、转签合同等情况,时代周报记者联系上娃哈哈集团工会主席陈美飞,对方表示不方便回答,由公司统一官方答复,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又尝试联系娃哈哈集团,电话无人接听。

转签合同实行年薪制

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娃哈哈的员工都是和娃哈哈集团或者是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好多老员工已经在娃哈哈工作了十几二十年,有的甚至一毕业就在娃哈哈工作至今。

今年三四月份的时候,公司突然提出要全员转签合同将劳动关系全部转移到宏胜饮料,当时就遭到员工的抵制,转签合同一事暂时搁置。而近期娃哈哈又重新提起此事,从高层开始逐级往下所有员工都要转签合同。

时代周报了解到,员工抵触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娃哈哈集团的员工薪资由“底薪+月度奖金+年终奖金+干股分红”构成,转签合同到宏胜饮料后,实行的是年薪制,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绩效奖考核较为感性,会根据制度作调整,同时不再有分红。

这样一来,不仅会使员工没了“娃哈哈人”这一身份,而且员工一年的收入会减少20%-30%。而年薪制涉及到绩效考核,员工就担心,没了分红,年底的收益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宏胜饮料年薪制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其他福利,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制订的制度作调整。

合同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包括宏胜饮料所在地或者是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所在地。工商信息显示,宏胜饮料所在地是杭州市萧山区,其对外投资有数十家企业,除杭州外,还分布在新疆、宁夏、广西、江苏、云南、天津、四川、河北、山东、湖南等地。

在工作时间以及休息制度上,再根据国家规定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

其他令员工不安的是,集团还出现部门撤并和工资延迟发放,如品牌公关部、对外投资部、企管办(统筹各业务线管理考核)、政治部(负责企业文化等)、第二销售部(负责桶装水、大健康产品的销售等)等被撤并。

据之前南方都市报报道,有员工从今年4月份开始公资不能按时发放。时代周报从一名娃哈哈员工处了解到,每月15日的发薪在8月份拖了近半个月之久。

职工持股会出面回购股份

据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娃哈哈职工的权益,都是通过职工持股委员会体现。

1998年10月5日,浙江省体改委、浙江省总工会和浙江省工商局联合出台《浙江省企业职工持股会暂行办法》(浙经体改[1998]92)号),持股会实行会员制,持股会的会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持股会承担有限责任;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持股会时,可以在职工持股总额中设置一定的预留股,以备具备资格的新职工认购。

在这个历史背景下,已经成为杭州标杆企业的娃哈哈于1999年改制。最开始是国资占比51%,宗庆后持股29.4%,剩下的股份由员工通过职工持股会全员共同享有。考虑到娃哈哈的员工在不断增加,于是国资再退出5%,形成了后来稳定的国资46%、宗庆后29.4%、职工持股会24.6%的三足鼎立格局。

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当时娃哈哈通过工龄、职级、工作表现等对员工进行评价,符合条件的可参与认购,发给出资证明,员工离职或者退休后,所持股份由集团原价回购。“当时有一半左右的员工都是持股会会员,基本稳定在1.2-1.5万人的规模,这部分股份名义上由职工持股会持有。”

对方表示,持股的员工每年有税前0.8元/股的红利,从1999年改制到2018年回购,20年间每年的分红只多不少,对员工来说,分红的收益是年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职级越高、工龄越久分红越多,骨干员工分红收益会占到整年收入的50%以上。

2018年娃哈哈股份回购。据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当时回购的理由是股份多的老员工有小富即安的思想,新员工享受不到股份红利影响工作积极性。但对方表示那些年的新员工符合持股条件后,都是可以正常享受持股权利的,并不存在预留股份不足分配的情况。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回购是经2017年会员代表大会特别决议,回购方的主体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回购对价总计3元/股,其中2元由回购方以特别分红回报的方式向员工支付,剩余1元按双方约定作为回购价格。

回购方主体,是专门从事持股会资金管理的组织,也是现在娃哈哈股东之一。

对方表示,在回购后,娃哈哈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经重新评定后给员工干股,并且承诺员工原有持股总额度不变,名义上不用员工出资购买,每年继续享受税前0.8元/股的分红。但是每年会以部门为单位做内部评定,来确定当年分配的干股数量。这是一个变动的数字,因而员工对于自己是否能长期享受“干股”、每年“干股”的数量究竟是多少,都是不得而知的。

0元转股权持股会形同虚设?

维权员工针对职工持股委员会的另一个质疑,是此次的股权转让行为。

8月16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也就是职工持股会,退出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变为宗馥莉100%持股。工商信息显示市场主体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法定代表人宗馥莉,注册资本3000万元,目前对外投资的企业包括重庆市涪陵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巢湖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新乡娃哈哈方便食品有限公司、山西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厦门恒枫食品有限公司等,持股比例均在40%以上。

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职工持股会原持有的34.53%股权,对应出资额是1035.9万元,而此次转让价是0元,股权转让的基准日是2024年8月15日。

员工维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顺发食品对外有较多投资,每年有巨大利润来源,现在轻易以0元卖掉股份,职工持股会是否已被架空?

维权员工提出诉求称,要求把职工持股会的事搞清楚。他们质疑,当年的回购是否有法律依据?持股会每年从投资的项目和公司各业务板块中产生的利润回流,收益远高于0.8元/股,20年沉淀下来的资金量有多少?这个资金是否属于全体员工?如果全体员工已经回购完成,员工持股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那么现在又是谁在持有员工持股会持有的股份?职工持股会是否还在行使其本职?

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对外投资的主体还包括浙江真宗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启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等,持有40%的股份,接下来是否也会都会以0元转给宗馥莉?那么职工持股会的收益怎么算呢?

在9月7日的对外声明中,娃哈哈职工持股会称,股权转让“是萧山顺发正常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工商部门审核确认,并无外界揣测特殊原因”。

娃哈哈工会以及维权职工后续是否再会发声?职工持股会在另外几家投资主体的股份是否会发生变化?时代周报将继续关注此次娃哈哈员工维权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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