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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人翻译李白情诗,走红后选入课本,中国学生见到原版沉默了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度的诗歌像中国诗歌一样,多变而且丰富,《诗经》、《楚辞》、汉乐府诗、魏晋南北朝民歌、唐诗、宋词、元曲、明清诗词、现代诗和新诗,它们一路走来,是美的删减和增加,是美的开宴和别宴,是美的缠绕和蜕变。

中国人因此从小就被诗歌的美所包围,我们感受过“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感受过“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忧愁,感受过“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幽静,感受过“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的萧索。

所以诗歌的存在也让我们了解到了古人的内心,李白、杜甫、白居易、王勃、张九龄,他们在人生的长河以怎样的姿态走过来,经历的风雨暖阳让他们有过怎样的滋味和渴望,在这些力求简单但偶尔也长的诗歌中,我们都能知晓一二,所以中国的诗歌又是历史的延长和补充。

它还取之无尽用之不竭,我们的创作中但凡能做到化用古诗,都能让文字产生十分精彩的变化,以苏打绿歌曲《说了再见以后》的歌词为例,它涉及到了郑燮《念奴娇?长干里》、李白《独坐敬亭山》、欧阳修《蝶恋花》、苏轼《次韵章志夫杨花词》、李商隐《登乐游原》……

但中国的诗歌是寂寞的,它在国际上往往得不到回响,这是因为意识形态和文化差异造成的,当然也有人尝试过将这种美分享给他们,第一步当然就是翻译,美国著名意象派诗人埃兹拉·庞德就翻译过李白的诗歌,分享给他的学生们。

埃兹拉·庞德生于1885年,是欧美文学界新式诗运动领军人物,他十分喜欢中国文化,常常在身上揣着孔子的书,因为他认为:“一切真理都在儒家四书之中。”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读到了李白的《长干行》,他感受到了那份美,那种故事,于是决定将它翻译后分享出去。

可李白作为中国诗歌的代表人物,他的诗国人自己读起来都吃力,这首《长干行》全文150字,但从文言文翻译到白话文能到300字已是极限,要想翻译得“信达雅”,还得再下笔力,更不要说翻译成一个单词能顶中文两个词的外文,其对于翻译员的考验不可谓不大。

然而他还真的翻译出来了,并且还在海外爆火,不仅被选入了美国教材,《诺顿美国文学集》《(袖珍本)现代诗》中也收录了这首诗,很多外国读者读到埃兹拉·庞德翻译的《长干行》之后,都连连惊叹中国诗歌之美,随后就掀起了一股翻译中国诗歌的潮流。

留学生乍一听闻这个消息,当然很振奋,第一时间就找来读了翻译版本,不过看到标题就沉默了,标题中的“长干”其实是一个地名,“行”是乐府诗歌的一种体裁,埃兹拉·庞德直接翻译成了“THE RIVER-MERCHANT’S WIFE”,即《河商之妻:一封书信》。

然后“妾”字他翻译成了我,这就给人一种在看散文的错觉,其中最经典的“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则变成了“You came by on bamboo stilts, playing horse,You walked about my seat, playing with blue plums”,即你踩着竹竿玩着马,在座位上转来转去玩着蓝莓。

因此留学生自然是大失所望,不过按照外国人的诗歌审美来翻译,如果能够接受感受到美的话,那也无可厚非,只是不免遗憾这中间的差异,还是将中国诗歌的美好程度大打折扣,果然如果外国人想要欣赏中国的文化,最好还是先学习中国的语言和知识。

不过如果将外国诗歌翻译成中文诗歌,那又不一样了,本来就美的外国诗歌,会更加美,比如William Rossetti《LIFE OF JOHN KEATS》中: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Sun, moon and you.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and you forever.一位老师是这么翻译的: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徐志摩翻译英国诗人济慈的“I feel the flowers growing on me”为“我觉得繁花开满我一身”;马红军翻译拿破仑被放逐到Elba岛时所说的“Able was I ere I saw Elba”为“落败孤岛孤败落”;胡德夫翻译泰戈尔《飞鸟集》“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en leaves”为“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现代诗和新诗的出现和发展,一方面是由于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和自由之外,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时的诗人经常大量翻译外国诗歌,从而中国也有了散文诗,有了十四行诗,有了湖畔诗派冯雪峰的大胆,新月派徐志摩的三美、朦胧诗派顾城的晦涩。总而言之,中国诗歌博大精深,博览古今,博采众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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