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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初我在上海崇明浜镇工作为了完成任务在香厂门外蹲守一夜

口述历史人:黄正山,男,1932年3月出生,1949年7月工作,1950年7月从事税务工作,1992年3月离休,离休前任上海市崇明县税务局税政股股长,主任科员。采访时间:2007年。

1950年,我从苏北建设学校(干校)完成学业后,来到崇明县浜镇税务所工作,这是我参加税务工作的第一站。

浜镇是崇明“桥、庙、堡、浜"四大古镇之一,明清时期位于崇明岛中北部,南与太仓、宝安隔江相望,北面过江就是启东,是两边贸易的中转站,莊、楼、馆、园、坊、当、铺,最多时有101家,三十年代以后,原湾港的江边渐被泥沙涨成大片滩涂,后开垦成广袤的农场,江边已远离浜镇很远很远,现在已变成了崇明的中心点了。

全镇共有内有四座老楼,一座在西当的龚家大宅院内;一座在东大街郭家宅院内,一座在大街与灵龙街交汇处的龚家楼,称作“敖家楼”,一座为灵龙街上的龚家宅院内的。

浜镇税务所设在东街“高凉棚”大宅院内,门窗用彩色玻璃的。宅院前的路旁,有几棵高大的榆树,树冠像张开的大伞,夏天我们常在树下歇凉。土改后,税务所周围的房屋分给了贫苦农民。镇上还设有派出所,就在西街“西万兴”大宅院内。浜镇小学西傍蟠龙河,坐北朝南,小学的白色围墙上,依稀还能看到“礼义廉耻”四个大字。

税务所有十几个人,办公、吃住都在大院里,伙食费每月10元,外出工作时就在老百姓家里吃派饭,按标准付钱。

为改善伙食,税务所向乡里要了一块菜地,自己种菜,大家下班后就到菜地里施肥、浇水。

税务所所长总管一切,设内勤一人,负责计会统工作和票照领销;外勤人员分两类,一类是负责管理镇上的座商与游商;另一类负责下乡收税。

我刚到所里的时候,所长分配我负责3个乡的农村税收征收工作,职务叫农村税收专管员。他还教育我:“农村收税,税源分散,要不畏难、不怕苦;要脚勤、嘴勤、手勤。”

农村税收主要有酒税(家酿酒)、屠宰税(猪、羊、牛)、牌照税(自行车)、临商税、个体户营业税等税种,特别是酒税和屠宰税,老百姓自己到税务所来申报纳税的很少,基本上都要靠税务干部一家一户去做工作,向群众宣传,动员群众报税,一笔一笔征收上来。

所里没有自行车,下乡就凭两条腿,一天要跑十几里路。外勤没有工作包,给每人发一块布,用来包税票和税款。

下雨天乡下道路很难走,没有胶鞋穿,就只能赤着脚走,雨伞也不是每人一把。而我们却越是下雨,越是逢年过节,越要出去,因为下雨天,过节时,人们都在家里,好找、税好收,虽然辛苦一点,但为了完成任务。

记得有一年春节前,根据群众举报,有几户村民杀了羊没有报税,我就赤着脚冒雨到他们家。当我敲开一位老乡家的门,告诉他我是税务所的,老乡连忙把我请进屋里,让我先取取暖,知道为羊税而来,就很同情地说:"这么冷的天,让你冒雨来收税,只怪我们没有主动到税务所报税,真过意不去。”他应我的要求,把宅上几家杀羊的都叫来,一起把税缴了。

一只羊税,一般在七、八角钱,超过一元的很少。几角钱的羊税现在看起来对税收收入意义不大,可当时的情况不一样。国家财政困难,多发了一些货币,造成一段时间物价上涨,为制止通胀,稳定物价,国家急需回笼货币。

当时,上级税务部门领导到崇明检查工作时曾说过:“不要小看这几角钱的羊税,要知道收税只要一张税票,国家不要拿物品去交换,就达到了回笼货币,为国聚财的目的。”他强调要努力组织收入,大的税要收,小的税也不能放松,几角钱的羊税也要不折不扣的收上来。

五十年代初期

,香坊、酒坊、油坊是当时农村税收的重点,有些私自开工而未申报的小作坊,利用偏僻位置,隐蔽生产,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有一年冬季的一天,群众举报说,有一香坊私自开工做香,没有向税务所申报。所长派我随同一名有经验的老同志前往检查。到了举报地址,却不见人影。经过询问邻居,了解到那个做香的人,已迁往靠近海滩的另一地方。

这时太阳快要下山了,天气很冷,我们俩还是不顾疲劳,步行10多里路,赶到了那个地址。当我们靠近那个屋门前,就闻到一股香的气味,屋内的灯突然熄了,我们敲了敲门,没有回音,经再三喊话,还是不开门。

屋里明明有人,而且我们还闻到一股香的气味,私自开工做香!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他们就是不开门。该怎么办呢?我们俩商量了一下,决定不能搞强迫命令,但也决不能让他跑掉,只有硬等。两个人蜷坐在墙边,监听着屋里的动静。

第二天天亮,里边的人觉得再也逃不过了,就出来开门,连声向我们说对不起,并要求从轻处理。我们进门检查,发现了许多成品、半成品,就写好盘点记录,叫他签上名字,并对他进行了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要他到税务所报税,接受处理。

回来后,我们向所长汇报,让他们足额补缴了税款,并给予适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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