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阶梯电价标准
辽宁省的阶梯电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月用电量22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为0.50元/千瓦时。
第二档:月用电量221-310千瓦时,电价为0.55元/千瓦时。
第三档:月用电量31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为0.80元/千瓦时。
阶梯电价的计算周期
阶梯电价的计算周期为一年,即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一年内累计用电量在2640千瓦时及以内的,按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用电量累计高于2640千瓦时低于3720千瓦时(含3720千瓦时)的,按第二档电价标准执行;年用电量累计超过3720千瓦时的,按第三档电价执行。
峰谷电价
对于开通峰谷电的用户,电价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8:00-22:00):第一档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价为0.618元/千瓦时,第三档电价为0.868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第一档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价为0.338元/千瓦时,第三档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
居民阶梯电价标准
居民阶梯电价标准如下: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千瓦时到4800千瓦时,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为0.838元/千瓦时。
工商业用户电价构成
工商业用户电价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具体构成和标准详见相关文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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