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04年马秀琴走下法庭,含泪与母亲见面后被押刑场,枪决前表情镇静

2003年6月,北京市公安局收到一条消息,有一个以甘肃东乡籍人员组成的特大贩毒团伙在京进行贩毒活动。自2003年4月以来,两个月的时间,这一团伙就先后两次将加工好的毒品运输至北京贩卖。借此牟取暴利,也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带来极大的不安定因素。收到消息后,北京警方立即就此展开侦查,谁知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一个叫马秀琴的女人。

马秀琴,出生于1972年,甘肃省东乡县人(一说宁夏)。从照片上看,就是个朴素的中年妇女,可所有的线索都指向她是事实。2003年7月2日21时许,查明马秀琴的位置后,警方迅速出动。将其擒获归案,在她的出租屋里,还当场查出了海洛因13199.8克、毒资12.37万元。铁证如山,令人骇然,这已经是当时北京警方破获的解放以来京城最大的贩毒案。

而此前经她之手贩出的海洛因还不知有多少,虽然马秀琴因此被称之为解放后最大的女毒枭,但她并不是幕后真正的指使者。她所起到的作用只是执行者,计划、获利的实际上是一个叫尔萨的男人,尔萨与马秀琴是2002年2月12日在一次舞会上认识的。马秀琴对他一见钟情,两个人很快便发展成了男女关系,马秀琴坚持认为尔萨是自己的真爱。

却不想就是这个被她视作真爱的男人,把她带上了贩毒的不归路......2002年4月,马秀琴想要出去打工赚钱,尔萨劝她去贩毒。她一开始没同意,后来尔萨便表示,那帮忙收收钱也行。马秀琴为了重病的弟弟同意了,她当时就猜尔萨其实可能还是想让自己贩毒,可既然尔萨没直接说那就当做不知道。

2002年12月20日,马秀琴第一次帮尔萨干活,中转一笔十万元的巨款。她拿到这笔钱后转去尔萨在甘肃的账户,这样的中转,从2002年12月底至2003年4月转了不下三百多万。全是毒资,见马秀琴对自己死心塌地,尔萨开始让她帮忙运毒。2003年4月10日,马秀琴拿到了39块毒品,一共是8.7公斤。

三天后,按照指令,送去了陶然亭北门的公交汽车站。此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她替尔萨中转了13批毒品,分文不收。拿到多少,就尽数转给尔萨多少,走私、贩卖这么多毒品也只拿了2.3万元。那是2005年的5月,她的妹妹结婚,为了给妹妹置办嫁妆。马秀琴不仅自己干这一行,还带着身边的老乡一起干,比如说因吸毒和贩毒入狱五年的张尕娘。

五年的牢狱之灾,没有让张尕娘洗心革面,她听说马秀琴在贩毒。毅然决然

跑到北京投奔她,从这以后,马秀琴不必再自己出面。接到尔萨的电话,就打电话给张尕娘,让张尕娘按照指令取货、送货。或许是觉得有人替代了自己,或许是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她的文化程度并不高。却也清楚贩毒是重罪,便跟尔萨提出,不想再继续贩毒了。

被尔萨拒绝,已经上了贼船,怎么能轻易下?她下了,尔萨等人又怎么放心?只能一条道走到黑,尔萨对马秀琴,从头到尾都只有利用。然而令人唏嘘的是,马秀琴在落网之后,本来可以检举同伙争取重大立功表现。可这个傻女人,坚信自己跟尔萨之间有爱,坚持不肯提供尔萨的一切消息。宁可自己承担所有的罪,金钱、爱情,蒙蔽了她的双眼。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说有下列情形之一,那么便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马秀琴所走私、贩卖的量显然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她制造的是解放以来京城最大的贩毒案,最终马秀琴不出意外的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04年11月,终审判决下达,马秀琴眼含泪光走下法庭与母亲作最后的告别。

随后便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临刑前,她提出了自己唯一的要求。那就是把放在看守所的遗物送给家人,说完身体发软,就往地上倒。到人生的最后时刻,她大概也后悔了,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听尔萨的话。

她这是毁了自己的一辈子,还牵连家人背上负面名声,可惜的是到这个时候再来后悔也晚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