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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变态继父和12岁继女,一个拳头断送了她的一生

再婚

王某(化名,文中所有姓名均为化名)今年36岁。早年因年少不懂事而与男友结了婚,并生下了可爱的女儿毛毛。本以为两人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理想却被现实打败了。

生完孩子后,王某越来越觉得丈夫是个永远长不大的男孩。他在生活和性格上很不协调,导致两人感情破裂,最终离婚。

离婚后,王某带着女儿毛毛一个人生活,但由于单身妇女带孩子很辛苦,很多事情都困难重重,王某带着女儿与村里的铁匠方某重逢。

王某和方某之所以组建家庭,是因为方某与她情况相同,离婚后和儿子一起生活。所以,王总觉得,这样既能让两家人真正成为一家人,又不会伤害到他们的女儿毛毛。产生歧视。

就这样,两个离婚的成年男女组成了新的家庭,过上了幸福平凡的生活。

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2019年8月9日,王某下班回家,发现女儿不见了,家里只剩下6岁的儿子。

王连忙问儿子,儿子,你妹妹呢?

但因为孩子还小,王某说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于是,王某急忙骑着电动车出门寻找女儿。

这时,村里一位老人告诉王某,他今天下午在村口的一棵桐树下看到了毛毛。

王某知道后,骑着电动车到村口,仍未找到女儿。

失踪的女儿

次日,王某给前夫刘某和现任丈夫方某打电话找毛毛,但怎么找也找不到毛毛。

毛毛今年12岁,刚上初一。难不成她是被家里人气得离家出走了?

找了多日,王某实在怕女儿出事,于8月15日赶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一番调查后发现,毛毛离开时只穿着一双拖鞋,不可能离家出走。

这时,王某的前夫刘某想起了之前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在猫猫失踪后的第12天,猫猫的QQ登陆了,但猫猫发的语音信息却没有回复。

就在警方追查这条线索时,派出所再次接到报案,称施工队在施工废弃水井时,发现一具小女孩尸体。

办案民警迅速将王某带至现场。经王某鉴定,确认死者为12岁的毛毛。失踪案升级为凶杀案。

就在这时,一名新入职的警察发现了异样。就在王某为毛毛的死悲痛欲绝时,王某的丈夫方某却神色慌张,在路边徘徊,一副想要逃跑的样子。

于是,警方秘密派了两个人去调查方某,发现方某在村里名声不好。村里人都知道方某好色,方某的前妻为此与方某离婚。

随后,警方又从王某的前夫刘某口中得知,在寻找毛毛的过程中,方某一直不让王某报警,称怕毛某被绑架,绑匪对毛某不利毛某报警后,王某才在毛某失踪多日后来到派出所报警。

再加上现场的证据,民警认为方某某与猫猫的死肯定是脱不了干系的,而本案的凶手很可能就是方某某。

变态的继父对8岁的继女充满欲望

办案民警将方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讯问。最终,方承认毛毛是他害死的。于是民警立即将其抓获,并对详细的作案过程进行了讯问。

从方某口中得知,方某这个色狼在猫猫8岁的时候就和猫猫发生了QF,这种QF持续了4年。

而这一切,王某并不知道。

2019年8月9日下午两点多,方某又想QF猫猫,就把猫猫叫到了外面。不过那时候猫猫已经上了初中,心理开始逐渐成熟,已经有了一点自我保护意识。

毛毛站在村口那棵老泡桐树下等着继父,一脸的心疼和不安。方到了之后,想要对猫猫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被猫猫拒绝了。

方某一气之下,连打毛毛脑袋几拳,毛毛立刻昏倒在地,鼻血还在流,不一会儿就死了。

方生怕自己的事情被发现,就把毛毛的尸体扔进了废弃的井里,并用黄土覆盖了井口。

就这样,12岁的毛毛永远定格在了12岁,寻找女儿的王某永远也看不到女儿的笑脸。

律师观点

在本案中,方某为满足兽欲,强奸了12岁的毛毛四年。当毛毛有意识地反抗对方拒绝的话时,方某被方某毒打致死。

QJ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违背被害人意志,以暴力、威胁、伤害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实施X行为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第236条规定,以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以下有期徒刑。超过三年但不超过十年。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受害者毛毛被杀时年仅12岁。方已经对毛毛进行了4年的QF。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对QJ罪的量刑强调,对JY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方不仅QFed毛毛,还因为拒绝QF而杀了毛毛。所有的恶行都是卑劣的,严重违背道德和法律。

经法院审理此案,查明方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以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汪的本意是想给猫猫一个完整的家庭,让猫猫不用经历成长的痛苦,却没想到会遇到方这样道德沦丧的禽兽,误让女儿掉进了魔鬼的圈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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