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有两大信仰,一是天地信仰,二是祖先信仰。古人认为人死亡是一种灵魂的转换,人死后还有感知需求,因此很多人讲究厚葬,要求“棺椁必重,衣食必多,文锈必繁”,厚葬算是一种人生补偿,但这明显是一种攀比的心理,对于这种习俗我们应摒弃,应提倡“厚养薄葬”。
丧葬文化的核心就是“孝”,父母在世时我们要尽孝,父母过世后我们要“追孝”,而上坟就是“追孝”的最直观表达方式。
上坟不仅能满足人们对逝者的悼念之情,而且也是宣扬孝道的表现,有助于建立和谐良好的家庭伦理关系。
上坟是我国重要的习俗,像冬至、大年三十、清明、七月半等年节及重大活动,都要举行上坟仪式。不过目前最隆重、最重要的上坟日子是清明节,这天无论工作再忙,人们都会赶回家乡上坟,
当然上坟并不是一定要在清明节这天进行,有的是在清明节的前10天或者后10天,不过多数地方有“前三后四”之说,一般在清明节的前3天至后4天这个范围内。
上坟时除了要携带贡品外(茶、酒、糕点、香纸等),还有很多讲究。比如上坟时要有敬畏之心,上坟时忌穿颜色过于艳丽的衣服,上坟时不要大声喧哗,此外在有的地方还有女婿不可以去给娘家人上坟的习俗。
有句老话叫“女婿上坟,辱没先人”,女婿为什么不能去上坟?
“女婿上坟,辱没先人”,老辈人为何这样说?
这句话的意思很好理解,说的就是如果女婿去给娘家的人上坟,那么就是辱没自己家先人的表现,这样容易让外人看笑话。
古代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很严重,一个家族是否兴旺,主要看男丁的多少,男丁代表着香火的传承。而女性虽然在没结婚前可以依附在娘家,但是一旦结婚后就成了两家人了,老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说的就是姑娘一出嫁,就好比泼出去的水一样,娘家的事就不得过问了,因此女儿嫁出去就属于外姓人了,只能算亲戚。
女儿和娘家人还有血缘关系,而女婿和娘家人毫无血缘关系,可以说女婿更是一个十足的外姓人,娘家的事自然更不能插手。而在古代,上坟都由家族成员来进行,也就是要由有血缘关系的人来进行,女婿属于外人,如果去上坟就有“喧宾夺主”之势,会让娘家的舅子们脸上无光。
其次,女婿去给娘家人上坟,在外人看来有参与娘家事情的嫌疑,容易让别人说闲话;此外,女婿上坟也代表家族中没有人的意思,说明断了香火,因此娘家人会非常忌讳女婿去上坟。在古代人们宁可让侄子代替自己去上坟,也不会让女婿来上坟。
女婿到了清明节按理来说应该给自家上坟,如果跑到女方娘家去上坟,同样也会让自家人嘲笑,同样也是一种脸面无关的事情,别人可能会误认为你是上门女婿,上门女婿在古代会让人看不起。
当然如果你是上门女婿(男方入赘),去上坟那就是理所当然了,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在,一些有钱有权的家庭如果所生子嗣都是女孩,为了延续香火,可能就需要招上门女婿,这样一来上门女婿就相当于自家的亲儿子一样,去上坟也就理所当然。
可能很多人会问,一个外人去看望老朋友都能去坟前祭拜,难道女儿和女婿就一直不能去给岳父岳母上坟?
当然可以,在古代女儿和女婿不能单独去上坟,但是可以通知本家,让本家带你去上坟,本家也就是主人,可以让哥哥或者弟弟陪同去上坟。
“女婿上坟,辱没先人”,这句话有道理吗?
在古代很注重家族的传承,因此自家的事外人不能插手。不过社会在进步,我们的思想也该改变了。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女婿去上坟也是传承“孝道”的表现,岳父岳母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嫁给了自己,老人过世后去坟头给他们上坟不是很合理的吗?
总结,对于传统文化,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不好的文化、不好的习俗我们应该摒弃,“女婿上坟,辱没先人”是一种典型的愚昧的思想,现在社会,女婿上坟的场景比比皆是,根本不用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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