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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英雄陈新民:卧底百次从未失手,多年后惨遭毒枭最恶毒的报复

“共产党没有给我这样的权力。”

陈新民面对前来送礼的犯罪分子厉声说道。

陈新民是湖南江华人,他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缉毒警察,于此同时,他也一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缉毒警察梦。

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缉毒警察慢慢变成家喻户晓的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副局长。手中的权力虽然在不停变大,但不变是他的初心。

陈新民多次破获特大贩毒案件,如3.17、8.15等,获得云南十大优秀警察称号。

他是人民喜爱的好警察,却是贩毒者恨不得啖肉之人。

曾有惨无人道的毒枭为报复陈新民,扬言花200万元买他的人头。

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陈新民的家庭也曾不幸遭到毒枭的阴毒报复。

我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

身穿藏蓝警服,坐在审讯室,正是在开口说话的男人就是陈新民。他和同事最近发现了一个制作毒剂的犯罪团伙,当前正在例行询问这名制毒贩。

陈新民一边向毒贩普及贩毒法律知识,一边劝说他赶紧主动坦白。在陈新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该名毒贩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他开始主动交代,制作毒剂的犯罪地点。

陈新民和同事获得这条有效信息后,顺藤摸瓜顺利将该此卖醋酸酐制毒剂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这名主动交代的犯罪分子,因主动立功行为,他并未承担刑事责任,只需承担行政处罚,即缴纳赃款7万元。

人对金钱的欲望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是永远无法满足的。该名罪犯为躲避钱款处罚,竟然托人找关系,找到陈新民的居住场所。

他大方地将部分账款送给陈新民,并希望他能通融通融。

面对这种情况,陈新民保持冷静,他干脆利落地拒绝犯罪分子的贿赂行为。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拒绝他人贿赂了,自从他担任施甸县公安局副局长后,隔三差五都有人来送礼。

“我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

这是陈新民中始终坚持的初心。在面对权财诱惑时,他都保持本心,不为所动。不仅如此,陈新民千叮咛万嘱咐家里人,万万不可收取别人的礼物。

危险时刻挺身而出

陈新民执行过大大小小的缉毒任务,提到印象深刻的案子,那必少不了1989年8月份的那次经历。

当时他刚破获3.17特大贩毒案,立下三等功,整个人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常言道乐极易生悲,这句老话在陈新民的身上体现的是淋漓尽致。接到上级指示,有两名毒贩正在找机会贩卖毒品。

通过线人提供的线索,他和同事历经辛苦提前来到毒贩所说的见面地点进行蹲点。

迟迟不见毒贩人影,陈新民不禁在心里犯起嘀咕。大约半个小时后,毒贩们姗姗来迟。

毒贩们为获取对方信任,落落大方地打开金钱和毒品,进行相互展示、观看。陈新民原本担心会有突发意外,但看到毒贩们正常交易,卡在他心里的大石头也总算是落地了。

双方谈妥后,正准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可没想到的是,从附近的草丛中跑出一群手持枪支的便衣黑衣人,正是陈新民和他们的同事们。

见此情景的毒贩,立即拿起毒品,朝四周跑去。

陈新民和同事凭借良的体力,不一会就追上了逃命的毒贩,将毒贩制服。

其中,有一名毒贩从下衣口袋窸窸窣窣掏出一个东西。陈新民一看,心里一惊,随即反应过来,这是毒贩自制的手榴弹。陈新民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问题,只想着不能有人受伤。

于是,他一个健步,冲向毒贩身边,伸手去抢毒贩手中的手榴弹。

最终,他制服毒贩,抢下手榴弹,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陈新民每每想起这次经历还是觉得胆战心惊。

他也反思自己,如果自己当时早早发现随身携带手榴弹,也就不用如此被动。

从那以后,他在执行任务期间,变得更加谨慎,保持一个平淡的心去看待自己的成功。

破获12·6特大武装贩毒案

有着7年丰富缉毒经验的陈新民于1989年12月潜入犯罪集团内部。他这次的身份是从缅甸来买货的大老板,需要购买大量的毒品。

陈新民向外界宣布的条件诱人,对于毒贩们来说,这可是送到嘴边的大肥肉。

毒贩向陈新民传递消息称,要在某个山头交易。等陈新民到达交易地点发现,只来了几个面生的毒贩,此次主要的抓捕的毒贩头目却不见踪影。他故意表露出不满。

这几个小毒贩见状,连忙向他赔礼道歉。又带着陈新民穿过几个山头,来到他们的所在地。

大毒贩一直盯着陈新民左看右看,陈新民也不畏惧,也四处打量着大毒枭。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大毒枭疑心地问道。

陈新民灵机一动称自己刚从缅甸回到国内,巧妙地将化解危急,

听到陈新民实诚的话语,大毒枭不禁开怀大笑起来。他走到陈新民身边,从身上掏出一把枪,枪口正对着陈新民。

就这样对峙了几分钟,陈新民为打消毒枭怀疑又说到:“我和你说兄弟,你要是打算和缅甸佬做生意可千万要注意,他们的钱可不好赚……”

看毒枭神情有所松动,陈新民又趁机提出要求,即他要拿着大毒枭的枪,然后由大毒枭保留子弹,保证双方地位和形势的平等。

大毒枭最终同意陈新民的请求。

毒枭带着陈新民前往毒品拜访仓库进行交易,来到仓库后的陈新民整个人都惊呆了,竟然有这么多的毒品。

毒品害人害己,这些毒品不知道会毁掉多少人,又会毁掉多少家庭。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要尽自己所能打掉更多的贩毒集团,为大家打造一片生活的净土。

就在毒枭拿到毒品时,突然冲进来一批人喊道“别动,警察”

最终,陈新民和同事完美完成任务。

遭到报复:毒枭200万元悬赏

陈新民在职期间,卧底百次百次,从未失手。他共计破获330多起贩毒案件,抓捕634名毒贩,可谓是战功累累。

俗话说,树大招风。曾有毒枭在黑道上扬言,只要谁能拿下陈新民的项上人头,就奖励此人200万元。

因此,陈新民一直不敢同家人保持过于紧密联系,生怕他们惨遭毒手。可是千防万防,还是没有防住狡诈的毒枭。

他们竟然掳走陈新民姐姐的儿子,为报复陈新民,惨无人道地给陈新民的侄儿注射毒品。

这也致使陈新民小侄儿年纪轻轻就染上毒品,陈新民对此感到悲痛欲绝,觉得是自己连累小侄儿。

他多次同姐姐进行沟通,想要获她的原谅。此外,他还向姐姐发誓,一定会帮助小侄子戒掉毒品。

功夫不负苦心人,小侄最终成功戒掉毒品。

法律分析:贩卖毒品罪需面对何种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贩卖、走私毒品,如有人为一己私欲买卖毒品,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以盈利为目的,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如行为人的年龄已达到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犯此罪,也依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14周岁且不到16周岁的犯罪分子,如果是被他人胁迫,而被迫去贩卖毒品的,可免除判刑。

行为人犯本罪的主观意愿是故意的,即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为危害他人身体健康,触犯法律,仍然买卖毒品,实施犯罪行为、放任犯罪结果发生。本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买卖、走私毒品的行为、无论是否完成犯罪目的,都已经触犯贩卖毒品罪。

如上述陈新民破获的12.6特大武装贩毒案,无论是大毒枭还是小毒贩,他们都构成贩卖毒品罪,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及我国的社会安全,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行为人构成贩卖毒品罪,有参与国际贩毒、武装掩护毒品等五种行为,可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可见,我国对买卖毒品罪的刑罚惩罚力度之大。

另外,他们非法购买、使用枪支,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谓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故意私藏枪支弹药的一种违法行为。

12.6案件中的毒枭,他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侵犯我国的公共安全以及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依据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三到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依据上述刑法法条,毒贩们应被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但同时他们又犯买卖毒品罪,可参照数罪并罚原则进行量刑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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