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151.2-2006《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及评价 第2部分:灭螨和驱螨剂》标准详细规定了卫生用杀虫剂对螨虫的室内药效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确保其在各种应用中的质量和性能。以下是根据该标准进行检测的关键点: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卫生用杀虫剂对螨虫的室内药效测定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灭螨和驱螨剂。I89-I27O-6O73
术语和定义:
灭螨:指杀虫剂对螨虫的直接杀灭作用。
驱螨:指杀虫剂对螨虫的驱避作用,即螨虫不会在处理过的区域停留或繁殖。
技术要求:
药效评价:通过检测杀虫剂对螨虫的灭螨和驱螨效果,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方法:
灭螨效果测试:将一定浓度的杀虫剂均匀喷洒在标准测试台上,放置一定数量的螨虫,经过一定时间后统计螨虫的死亡率,以评价杀虫剂的灭螨效果。
驱螨效果测试:将一定浓度的杀虫剂均匀喷洒在标准测试台上,放置一定数量的螨虫,观察螨虫在处理区域的活动情况,以评价杀虫剂的驱螨效果。
检验规则:根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达到全部技术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若测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一次复测,若复测合格则可继续进行批量生产,若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还规定了卫生用杀虫剂的标志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确保用户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卫生用杀虫剂的包装要求,包括防潮、防尘、防压等,以及运输和贮存条件,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不受影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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