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AI配音」风波背后:声音“克隆”侵权判例解析与法律警示

近日,一系列以AI技术“克隆”雷军声音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了公众对于声音“克隆”行为及其法律边界的广泛关注。事实上,此类事件并非孤立,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已在今年4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为类似争议提供了司法实践的指引。本文将结合该案例,深度剖析声音“克隆”的法律属性、侵权责任认定及未来监管趋势,旨在为公众、企业乃至立法者提供启示与思考。

一、声音“克隆”:新型侵权形态与法律属性

AI技术的发展使得“一键式”声音“克隆”成为现实,用户只需选取特定人物的声音样本,即可生成与其高度相似的语音内容。然而,这种便捷的操作方式却可能触及到他人的声音权益,即声音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23条,声音权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参照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这意味着,未经本人合法授权,擅自使用AI技术生成、传播他人声音的行为,构成了对声音权的侵犯。

二、侵权责任认定:以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为例

1. 声音权的涵盖范围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殷女士案中,明确了声音权的涵盖范围不仅限于原始录音制品,还包括由此衍生的AI声音。法院认为,涉案AI声音与殷女士的音色、语调、发音风格等高度一致,足以使公众将其与殷女士本人关联,故其声音权益延伸至AI声音。这表明,即使原始声音素材来源于合法授权,未经授权AI化处理并商业化使用,同样构成侵权。

2. 权责归属与损害赔偿

此案中,法院判定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侵犯了殷女士的声音权,须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则因未经殷女士本人同意,非法授权AI化使用其声音,需共同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充分考虑了侵权情节、市场价值、产品播放量等因素,体现了司法对侵权行为的严厉态度和对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有效保护。

三、刑事风险:从“雷军AI配音”到“伪造酒后言论”

除了民事侵权,使用AI生成冒用他人声音发布不实内容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今年9月,王某某利用AI技术杜撰并传播假冒某网红创始人的录音,造成谣言大肆传播,被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一案例警示公众,恶意利用AI声音技术实施诽谤、侮辱等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刑事后果。

四、未来监管趋势与建议

面对AI声音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现行法律法规已有所回应。《民法典》对声音权的明确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AI技术服务开发者使用自然人声音的严格要求,以及北京互联网法院课题组提出的借鉴欧盟人工智能法强化透明度与可追溯性的建议,都预示着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在此背景下,建议各方:

  • 公众:尊重他人声音权益,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AI技术生成、传播他人声音,尤其避免借此散播不实信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 企业:在开发、推广AI声音产品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声音素材来源合法,明确告知用户不得用于侵权目的。同时,提升技术手段,实现声音生成过程和来源的透明化、可追溯。

  • 立法者: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AI声音侵权的认定标准和法律责任,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鼓励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的平衡发展。

综上所述,声音“克隆”作为一种新兴技术现象,其侵权风险不容忽视。无论是普通用户、企业还是立法者,都需要正视这一挑战,通过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业行为和强化法规建设,共同构建AI声音技术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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