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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主要客户或其关联方突击入股,还与客户披露数据“打架”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弘景光电;证券代码:870900.NQ)主要从事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目前正在冲刺创业板IPO。

据招股书,弘景光电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和新兴消费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已与众多Tier1及EMS厂商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产品供应戴姆勒-奔驰、日产、本田、奇瑞、比亚迪(002594.SZ)、吉利汽车(00175.HK)、长城汽车(601633.SH)、蔚来(NIO.N)、小鹏汽车(09868.HK)、Ring、Blink、Anker、Insta360、70mai、小米等国内外知名品牌。

截至2024年6月末,弘景光电共计拥有研发人员216名,已取得境内专利270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116项、实用新型专利154项;取得PCT专利3项,并拥有带自动加热功能的摄像模组设计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但我们研究发现,弘景光电的主要客户或其关联方于其申报前低价突击入股,弘景光电与主要客户、关联方披露的数据还存在矛盾。此外,弘景光电多项专利或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来源:摄图网

主要客户或其关联方低价突击入股,入股后销售金额大幅增长

据招股书,2022年8月,弘景光电发生报告期内第三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弘景光电通过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引入了两个股东。

其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赛西威;证券代码:002920.SZ)认缴新增股本150万元,东莞勤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合创投)认缴新增股本10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19.8元/股。

同时,弘景光电的实控人赵治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周东等与德赛西威、勤合创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赵治平等人将其持有的合计200万股弘景光电的股权以18.37元/股转让给德赛西威、勤合创投。

该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德赛西威、勤合创投分别持有弘景光电该次增资后5.86%、3.91%的股权。本次发行前,德赛西威、勤合创投持有弘景光电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67%、3.78%,分列弘景光电第五、第六大股东。

招股书显示,德赛西威为弘景光电的客户,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弘景光电向德赛西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0元、14.9万元、220.82万元、1807.16万元、1004.57万元,2023年较2022年大幅增长。

无独有偶,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勤技术;证券代码:603296.SH)为弘景光电2023年、2024年上半年的第三大客户,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弘景光电对华勤技术的销售金额分别为0元、36.87万元、284.40万元、5143.02万元、2602.14万元,同样在2023年大幅增长。

据首轮问询回复,持有勤合创投49%出资份额的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摩勤)为华勤技术的全资子公司。也就是说,华勤技术通过上海摩勤取得弘景光电股权后,弘景光电对华勤技术的销售金额出现了大幅增长。

此外,2022年8月,德赛西威、勤合创投对弘景光电的增资价格为19.8元/股,弘景光电股本增加至4606万元,对应弘景光电的投后估值为91198.8万元。同年10月,广东立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全志科技;证券代码:300458.SZ)以25元/股的价格对弘景光电增资,对应弘景光电投前估值为115150万元,较德赛西威、勤合创投的增资估值高26%。

与主要客户、关联方披露的数据“打架”,信披质量似乎有待提高

某拟上市公司A为弘景光电2020年第二大客户、2022年至2024年上半年的第一大客户。弘景光电于2024年1月披露的招股书申报稿称,2020年,弘景光电对公司A销售摄像模组的金额为3104.06万元;但据公司A招股书,2020年,公司A向弘景光电采购镜头模组的金额仅为2658.32万元。

弘景光电于新三板挂牌时发布的年报显示,2017年至2019年,弘景光电对公司A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149.46万元、2604.36万元、1164.17万元。但据公司A的招股书申报稿及二轮问询回复,2017年至2019年,公司A向弘景光电采购镜头模组的金额分别为550.72万元、825.18万元、1024.9万元,采购外协加工的金额分别为129.38万元、160.05万元、54.46万元。

也就是说,根据公司A披露的数据,2017年至2019年,公司A向弘景光电采购镜头模组和外协加工的金额合计分别为680.1万元、985.23万元、1079.36万元,2017、2018年与弘景光电披露的销售金额之间的差额分别为1469.36万元、1619.13万元。

此外,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弘景光电的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58.61%、48.79%、59.46%、77.65%和78.43%。其中,2022年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A为弘景光电各期第一大客户,分别贡献弘景光电32.20%、45.84%、46.94%的收入。弘景光电的经营似乎对前五大客户特别是公司A有明显依赖。

2022年8月,德赛西威通过增资及受让股权取得弘景光电5%以上股份,成为弘景光电的关联方。弘景光电的招股书称,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弘景光电对德赛西威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85.98万元、1083.91万元、341.29万元;但据德赛西威年报,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德赛西威对弘景光电的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48.46万元、1360.54万元、545.41万元,各期末均明显高于弘景光电披露的应收账款余额。

据德赛西威年报,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德赛西威存在对弘景光电的应付票据31.77万元、526.58万元、761.86万元。但弘景光电招股书显示,上述各期末,弘景光电均不存在对关联方的应收票据。

此外,弘景光电的招股书称,德赛西威曾用名“中欧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但据德赛西威的招股书,德赛西威的曾用名为“中欧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曾伟为弘景光电的监事,弘景光电的招股书称,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曾伟任深圳市佳像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像达)业务员。但据弘景光电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曾伟于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在佳像达任职。

据弘景光电的招股书,刘洪海为弘景光电的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2016年1月入职弘景光电。据国家专利局网站,2016年4月,也就是刘洪海入职弘景光电的第四个月,刘洪海就作为第一发明人为弘景光电申请了发明专利“一种超广角光学系统及其应用的镜头”(申请号:2016102300917)。事实上,2016年入职当年,刘洪海作为发明人一共为弘景光电申请了12个专利。

除了上述问题外,2018年7月25日,弘景光电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广角光学系统及其应用的摄像模组”(申请号:201810823473X)和实用新型专利“广角光学系统及其应用的摄像模组”(申请号:2018211799666)。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也就是说,同样的发明创造,发明人需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才能被授予发明专利。但据弘景光电的招股书,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状态均为“专利权有效”。事实上,弘景光电所持有的“防疲劳驾驶用车载监控光学系统及其应用的摄像模组”等另外18个授权发明专利及18个同名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均存在类似的问题。

盈利能力方面,据弘景光电招股书披露的数据,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值为30.47%、29.40%、28.23%、26.45%、25.96%,呈下滑趋势,而弘景光电的毛利率为25.82%、28.12%、27.03%、30.75%、30.81%,呈上升趋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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