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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启动“无陪护”试点病房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无陪护”收费依据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政策标准执行收费,即根据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分为100元、160元、230元三档。

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后,不再收取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吸痰护理、动静脉置管护理、一般专项护理费以及机械辅助排痰及相关耗材费。

为给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连续、延续的护理服务,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的要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正式启动“无陪护”病房,破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的迫切需求。

10月9日上午,“无陪护病房”揭牌仪式启动。所谓“无陪护”,并非无人陪护,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护理员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代替家属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护, 实现不用家属陪护或陪而不护。

“无陪护”病房试行不仅能有效缓解家属的陪护需求,同时能够减少非医务人员在病区和医院内的流动造成的医院内交叉感染,同时也为患者提供更安静、安全、舒适的治疗环境,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统筹布局 全力推动

作为闽南规模最大的三甲综合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医院成立“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推进无陪护试点病房创建工作会议,细致规划,联合多部门协同作战,全力推进“无陪护”病房创建工作。

“无陪护”病房的推出,并非简单的概念更新,而是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经过精心筹备后的实践探索。从人力配置、患者安全、流程优化到医患满意度提升等多个层面进行了周密部署与准备。同时护理员团队接受了严格的规范化培训。

依据厦门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实际情况及患者需求,最后选择业务需求较多的神经内科一区、二区,骨科一区、二区作为第一批试点病房,未来将会陆续开设更多病区,为患者带来高品质的医疗照顾,全面建立以人为本的优质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细化分工 精准发力

“无陪护”病房究竟能提供什么特色服务?实际上,“无陪护”其主要服务内容涵盖了生活照护、餐食服务、陪检服务、健康宣教等。可以说患者的需求在哪里,“无陪护病房”服务的触角就伸到哪里。

为了全速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各科室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根据各科室的患者特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明确护理员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使其在护士的指导下,完成住院患者的生活护理等。

“无陪护”试点病房的启动,不仅是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医疗护理服务品质的一次重大提升,更是对患者需求与期望的积极响应。因此,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从人力配置、患者安全、流程优化等多维度发力,提供“全时照护、随时响应、专科护理、靠前保障”的人性化服务,力争让患者体验到更贴心、更专业的关怀。

医保支付 减负解忧

今年3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整体福利按床日收费政策实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为持续完善整体护理收费政策体系,更好满足患者对整体护理服务模式创新的需求,“无陪护”病房已正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得益于政策扶持,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无陪护”收费依据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政策标准执行收费,即根据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分为100元、160元、230元三档。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后,不再收取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吸痰护理、动静脉置管护理、一般专项护理费,机械辅助排痰及相关耗材等也不再另行收费。

同时,实际住院床日≤15天的按规定标准收取,16天≤整体护理服务实际住院床日≤30天和整体护理服务实际住院床日>30天部分,还能对应分段减收标准计费。也就是说,哪怕全身瘫痪、没有自理能力的患者的“无陪护”服务每日最高也只收费230元,且个人仅需先行自付30%,其余70%可按照基本医保规定支付。

运营|孙悦

来源|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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