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木兰辞》
人逢喜事,杀一头猪来庆祝一下,是我们饮食文化中的传统习俗。例如,农村过年“杀年猪”在我国非常普遍。
但近年来,社会上一直流传着“农民私自杀猪违法”的说法,近期又有一则关于私自杀猪的新闻报道,引起了热议。
这则报道说的是,浙江的某残疾人杀了自家养的一头猪,结果被罚款5万元,从而引起了网络上的热议。
那么,农村自养猪真的不能私自宰杀了吗?私自宰杀直接罚款,有道理吗?
其实,这里面有一个误会要说清楚。
自养猪不是不能私自宰杀
很多人因为浙江残疾人私自杀猪被罚款这件事情,认为当下的自养猪已经不能私自宰杀了,甚至认为连杀年猪都违法了。一些报道也在过度渲染“杀猪违法”。
然而从最新版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上来看,单纯地说农村私自宰杀自养猪违法是不客观、不准确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有一个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条例中是规定了生猪必须定点屠宰,必须经过检疫合格才能屠宰,但是条例中也有一个“除外”,那就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是可以不受这个条例约束的。
这句话有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个关键信息是自宰自食。
自宰自食说得是自己杀自己的猪,然后自己一家人吃了。或者你也可以分给亲戚朋友吃,但是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点,一定不要收钱,只能赠送。
收了钱,那就涉及了商业行为,就很难算是自宰自食了。
这次的浙江残疾人宰杀自养猪被罚款,主要问题不是“私自宰杀自养猪”,而是宰杀了自养猪没有吃完,然后拿到外边去卖了。只要私自宰杀自养猪,再拿出去卖。
这样就违反条例了,会被罚款,而且罚款额还非常高,条例中规定的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不管你卖了多少猪肉,有没有获利,只要产生了销售行为,那可能最少就要罚你5万块钱。
第二个关键信息是农村地区。
这一条例中明确提到了“农村地区”,也就是说只有在农村地区个人屠宰自养猪才不会违法。
如果你拉着一头猪进城去屠宰,那么哪怕你自己拿来吃不进行销售,也是违法的。
所以,大家不要误会了,在农村自己宰杀猪吃是不会违法的,也没有理由被罚款。
大多数杀自养猪被罚款的主要原因还是进行了猪肉销售。
为什么要严格管控屠宰?
生猪屠宰的严格管控大约从2014年就已经逐渐开始了。
到了2019年以后,就更加严格了。
生猪屠宰的发展方向是集中化、标准化、安全化,像过去农村有很多小作坊私自屠宰生猪,然后到大集上卖。现在基本上都被取消了,必须经过申请、有批准的企业才能进行生猪屠宰。
为什么要把生猪屠宰集中化呢?
一是为了防止生猪病害的传播;二是为了检疫合格,以前很多农村私自宰杀售卖的猪肉是没有经过检疫的;三是为了卫生安全,很多农村小的屠宰场卫生标准可能很难达标。
到眼下,大多数生猪都是经过大型屠宰厂进行屠宰了。有些地方农民杀猪也是请专业的有资质的“杀猪师傅”进村来杀猪。
生猪屠宰目前已经非常规范化、标准化了。这对于猪肉的食品安全性、对于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是有一定促进作用的。
但是,这里面也出现了一个问题。
农村杀猪的难点在哪里?
一些农村原来的小屠宰场逐渐消失了,但是农村自养猪并没有消失。
有的农民家里养了一两头猪,计划要杀掉,这时候遇到很多实际的问题。
一是,养猪的不一定会杀猪,很多是上年纪的在家养猪,这个时候就需要找专门杀猪的到家里来杀猪。
以前大多数村里都有杀猪的,但现在杀猪的限制条件越来越严,很多以前干杀猪的人未必有专业资质。自家杀自家的猪不销售的话,不违法。可请别人来杀自家的猪,然后给别人工钱,这个就有些麻烦了。
很多以前杀猪的没资质也不敢做这一行了。
要是请有资质的过来杀猪,可能距离会非常远,收费上也就比较高。
二是,家里人少,吃不了的猪肉咋处理。
农村杀自家猪只要不销售就不违法,但是一头猪两百多斤,要求一家人吃完,这有些强人所难了。
有人说,吃不了拿去送人啊。
这是自己养的猪,付出了不少成本,凭白拿去免费送人吃,大多数人都舍不得吧?
自宰自食后,剩下吃不了的猪肉到底该咋处理?这个问题应该想办法解决。
三是,很多农民根本不知道“自己杀猪吃,吃不了的拿去卖”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要加大对生猪屠宰条例的科普力度呢?
另外,是不是可以对第一次不知情违反规定的农民免于处罚或者进行轻微处罚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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