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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擅自离岗16年员工返岗 多方回应“留职留编制缴社保”疑问

【资料来源于南方都市报、新京报我们视频、澎湃新闻、红星新闻、九派新闻等】

近日,一则“国企劝人回来上班公告火了”,迅速冲上热搜,引起网友的羡慕嫉妒恨,纷纷质疑人员早已离岗为何至今才处理、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等。

据报道,该公司10月15日发布限期返回公司上班通告,称有4人擅自离岗,其中一名员工离岗时间为2008年,至今长达16年。通告还称,以上4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上述四名同志于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处理。

最新消息

擅自离岗16年的员工已返回公司 省国资委调查

多方回应“留编缴社保”疑问 曾有人离岗15年照常退休

10月21日,媒体新京报“我们视频”获悉,吉林森工集团下属公司,擅自离岗16年的员工张某某已返回公司。张某某丈夫表示森工集团相关负责人已在处置此事。吉林省国资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正在调查中。

其中,关于离岗员工为何还能让单位缴纳社保的话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

据媒体澎湃新闻报道,21日,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所在地吉林省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热线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公司流水线工人长期未上班,按正常情况是不允许缴纳社保的,但吉林省白山市的人社局和社保局是分开的,具体详情业务不清楚,还要咨询社保局那边的说法。随后,吉林省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自己不了解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要问具体相关单位的人事部门。不过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通常是佣工就要缴纳社保,至于是否离岗要看用人单位的说法

另据媒体九派新闻采访报道,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停薪留职”是时代的产物,能够应对企业人员开支负担较重,为企业经营困境提供解决方案,同时促进用人管理模式改革。“但现在很多人认为,办理‘停薪留职’的那批职工实际上是既享受了体制内的好处,又可以获得体制外的机会,所以多被诟病。”他指出,比起以前,如今社会发生了很多改变,不应用现在的观念看待历史上的政策,“就像20年前,大家就业时首选多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而不是关注国有企业,而现在国企已成为大多数人的首要选择。”

九派新闻向一位在湖南某林业局办理“停薪留职”的林女士处了解到,她在30岁时办理“停薪留职”,15年后退休,退休金为3700元/月。她表示于1989年入职林业局,2000年办理“停薪留职”,属于事业编,现已退休。在她“停薪留职”期间,工作单位会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当时单位发不起这么多人的工资,十分支持我们选择‘停薪留职’,有些部门主任也办理了。”林女士回忆,90年代起,单位便开始陆续号召职工“停薪留职”,并通过开职工大会宣告此事,大家可自由报名。“有一半人办理了‘停薪留职’,也有人在外面工作了一段时间又重新回到单位恢复原职。”她在2015年,即45岁时成功办理退休,到手的退休金约为3700元/月。

九派新闻查询发现,1983年,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针对企业固定职工的停薪留职问题做出相应规定。该通知显示,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为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出台了相关通知。通知指出,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凡是企业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需安心于现任的工作。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若本人要求辞职,经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可以按辞职处理。“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1995年,“停薪留职”相关规定已被废除,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件回顾>>>

员工离岗16年称“没通知上班、要不早去了”

国企这样回应:经培训能胜任可上岗 直接辞退不合法

事件曝光后,10月17日,涉事公司一名接线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公告中的人员离岗期间,虽然暂未被除名,但公司并没有给他们发工资,不存在“吃空饷”。此前,因为企业转制等原因,发生过类似“占岗位名额不上班”的情况,其中公司能联系上的人员都已经被清退。这4名人员公司实在联系不上,无奈才发布公告,属于正常的人员清退程序。该工作人员还表示,鉴于此事已引起广泛关注,公司稍后会通过公开渠道发布公告进行说明。

10月17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如果长时间不到单位上班,按照公司规定可以进行(辞退)处理,而对于“十多年前离岗近期才清退”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也很困惑,“具体得问公司人事部。”

同时,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四名员工擅自离岗的公示,他们也在高度关注,国资委已经介入,目前不方便回答,下一步会发通告。

17日下午,媒体新京报我们视频采访到擅自离岗16年张某某的丈夫。其称妻子一直在外地陪孩子上学,没去上班,计划下周一(21日)回公司上班。张某某丈夫称,16年前妻子怀孕身体不好,公司相关负责人给批了产假在家休养。吉林森工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共筛查出16人参保但没上班,正在处理。

18日,媒体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涉事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其表示通告中的4人都是流水线工人、生产线工人。对于这4人“离岗这么多年,为何不按照旷工相关规定予以辞退?”的疑问,工作人员表示,“经培训能胜任,我们可以让他(她)上岗,直接按旷工辞退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公司内部现在都在积极应对。”

对于此前新京报的采访信息,上述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18日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我们是一直在联系,都没有找到人。我也想知道媒体是怎么联系上的。”

17日,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曾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此次通告目的在于清理长期不在岗人员,这些员工不存在“吃空饷”情况,“在长期未到岗情况下,他们是没有薪酬、没有工资的”。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离岗16年的员工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像2020年离岗的同志不在岗一天即已停发当天工资。据她透露,原本这4名员工在2019年就要处理,由于新冠疫情等情况,公司作为国企暂将其搁置。这名工作人员称,近两年,公司试图找到这些未到岗人员,但问及的同事、街坊邻居、亲戚朋友都不知道这些人的去向和未到岗原因。由于近期一直找不到人,公司最后决定履行法律程序,走公告流程,响应专项整治的号召。如果通告中的4名同志回来,可以安排工作岗位,如果仍不回来公司将解除合同。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10月17日上午,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就有处理长期擅自离岗员工的打算,但因故而延后。通告中的4人长期不在岗,公司也一直在联系,但仍未联系上。“估计是换电话了,我们也找了好几年了,就是找不到人,也联系不上家属。”该工作人员表示,自从4人离岗后,就再没有给其发工资。

为何不按照旷工直接辞退?是否吃空饷?

国企认为直接辞退违法 律师分析擅自离岗属违法行为

据此前报道,“为何不按照旷工相关规定予以辞退”疑问,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经培训能胜任,我们可以让他(她)上岗,直接按旷工辞退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公司内部现在都在积极应对。”

关于是否吃空饷问题?该公司表示这些员工不存在“吃空饷”情况,“在长期未到岗情况下,他们是没有薪酬、没有工资的”。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劳动者擅自离岗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的通告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未及时返岗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员工的离岗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存在“吃空饷”等不当行为,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员工返还部分或全部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经济所得。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董文明律师表示,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如果上述4名员工构成旷工的话,一般来说会认定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人员是否构成旷工,是否还有其他的原因或者隐情?公司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的方式要求员工限期返岗,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员工的知情权。避免因为信息沟通不通畅而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纠纷。”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严格人员日常管理”一项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和人员交流等情况定期内部公示制度。加强考勤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的,或者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擅自离岗16年留编制 有资格继续上班吗?

媒体称不动用劳动法令人玩味 也有几大疑问仍然待解

媒体齐鲁壹点称“在编不在岗、拿钱不干活”的“吃空饷”行为一直以来都备受诟病。将“零工资”等同于非“吃空饷”的说法也值得商榷。按照“吃空饷”的界定,“饷”并不仅限于工资,还包括诸如保险等相关待遇。虽然这4名擅自离岗的员工为零工资状态,但企业依然为其缴纳了保险。从这个角度来看,认定他们存在“吃空饷”行为并非毫无依据。

此番事件中擅自离岗时间最长的张某某,据其丈夫称,其16年前怀孕时身体不好,公司相关负责人给批了产假在家休养,后面一直在外地陪孩子上学,计划下周一回公司上班。“产假”一休就是16年,说走就走,说来就来,这样的公司治理,如何能令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对其有充分的信心和耐心?在此之前,黑龙江佳木斯某中学“教师病休25年编制消失”的新闻也曾引发热议,“病假一请就是25年”的神仙岗位同样让网友惊诧不已。这种超优渥待遇真的只需要当事人凭一己之力就可以获得?

员工都擅自离岗16年了,单位还给人留着编制、交着社保。无论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层面,还是推动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层面,恐怕都交代不过去。

媒体南方周末发表评论文章《“擅自离岗”16年,“限期返回”之后呢?》表示现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岗数年到十几年,实际上就是长期旷工,用人单位早就可以也应该与这些人解约了。那么,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如此仁至义尽,2024年10月21日前不动用劳动法的缘由究竟是什么?值得玩味

澎湃新闻指出该事件有几大疑问仍然待解。其一,长期离岗却仍然“参保”,合理吗?其二,员工离岗这么久,真的认真找了吗?其三,找不到离岗员工,就只能被其拿捏吗?其四,长期离岗是否还有“资格”回来继续上班?其五,既然企业照常运转,那些“空岗”是否冗余?

媒体上游新闻发文五问“离岗16年仍有铁饭碗”事件。一问:没发工资就不算“吃空饷”?二问:为何不直接发一纸辞退通知?三问:涉事员工身份上是否有猫腻?四问:究竟是什么样的“神仙”企业?五问:“温情”通告背后暴露出哪些问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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