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严肃纪律规矩,怀化市教育局通报今年以来市直学校查处的4起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
1.怀化市锦溪小学教师向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4年3月至6月,在学校课后服务之后,向某某为所教班级的学生进行课后辅导,由学生家长代收了辅导费。
2.怀化市三中教师李某某有偿培训问题。2023年初至2024年5月,李某某利用自己的画室对参加培训的学生进行专业有偿辅导。
3.怀化市宏宇小学临聘教师杨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4年春季学期,杨某某组织宏宇小学学生在宏宇新城巴萨名门南区私宅中有偿进行语文辅导,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100元。
4.怀化市宏宇中学临聘教师罗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4年上学期,罗某某组织学生在家中有偿补习数学,收取了9200元辅导费。
以上4起案例中的行为均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区分情节轻重, 上述4名涉事教师相应分别受到了诫勉谈话、党内警告或解聘等处分处理。通报的案例,暴露出个别教师漠视师德师风建设,自我要求不高、约束不严、顶风违纪、责任缺失,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形象。
今后,为进一步严肃全市教师队伍管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线索,初步核实掌握部分事实和证据的,先将涉事教师调离现岗位或现学校,再由纪检监察部门查深查透并严肃处理。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广大教职员工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要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法治、纪律规范的学习与教育,切实厚植师德、纯正师风,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 微言怀化教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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