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 硕鑫咨询
【甘肃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单位】西安硕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12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商务中心17层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丁先生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属性,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促进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林场,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内建立,专门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进行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撤销以及国有林场的保护、经营和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省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国有林场工作;市(州)、县(市、区)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管理所属国有林场,具体工作由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跨市(州)、县(市、区)的国有林场,由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 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二)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明确所属区域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建设目标;
(三)审核国有林场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
(四)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造林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造林绿化、抚育作业设计;
(五)开展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监管、核准或备案等工作;
(六)指导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
(七)积极协调政府支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国有林场实行“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经营,永续发展”的办场方针。主要任务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水平;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及其它资源,增强自身发展活力和经济实力。
第七条 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林场依法进行保护、监督、管理和经营。任何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森林资源。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林木,应当明确权属关系,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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