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自己
没有神经病
,还要到法院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官裁决自己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江苏南通的朱金红,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才“重获自由”。
在这之前,
朱金红被当地医院和母亲共同认定,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被送到了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朱金红曾向电视台和友人寻求帮助,
但都被母亲横加阻拦
,未能摆脱被认定是“精神病人”的现实。
当记者联系到朱金红的母亲后,即使站在镜头前,唐美兰却一副我有理的样子,说出了极其无耻的话:
“现在写这一个(处理房产的委托书),不能写?我还能带她出院?”
那么,朱金红本人明明是正常人,
为何会被认定成了精神病患者
?
其中又有着怎样的隐情呢?
行为正常,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2010年3月8日,忧心忡忡的朱金红从日本返回国内,她和母亲唐美兰约定在南通一处门面房里见面。
朱金红此行的目的是要
拿回属于自己价值六百多万的房产
。
这些房产的
实际控制人
已经改成了她的母亲唐美兰。
然而,朱金红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正是这一次见面让她失去了“人身自由”。
这天,朱金红和母亲唐美兰都按时来到了约定的地点。
可是,见面后母亲唐美兰却一反常态,突然强硬了起来,本来在电话中已经商量好了要谈谈如何移交房产的事,可到了地方却发现,母亲根本没有协商的态度。
朱金红焦急间,从屋外冲进来了
几个陌生人
,将朱金红强行塞进了一台车里,向着一个未知的地方急驶而去。
很快,车子开进了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这是当地的一家
专门收治精神病患者
的医院。
朱金红心中思索,这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要带我到这里?
可尽管朱金红如何呼救和挣扎,没有人搭理她的任何举动。身疲力竭的朱金红在想,如果见到医院的大夫,一定能够解释清楚。
但在这里根本没有人听她的任何说辞。
几天后,朱金红的主治医生,在她的住院档案中写下了这样一个诊断:
“疑人加害4年,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朱金红居然成为了一名精神病患者,但她根本没有见过这所谓“自己的主治医生”,这违反就医流程的事情,怎么就确定朱金红又精神分裂呢?
而她的亲生母亲唐美兰,为何要将自己的亲生女儿送进精神病院呢?
这还要从朱金红与母亲唐美兰之间的关系,以及她手中的
三处房产
说起。
1968年12月
,朱金红出生于
江苏南通三余镇
一户普通的人家,而她的到来并未给父母带来多少欢乐。
原来,这个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女孩子,母亲唐美兰打定主意第三个孩子应该是个男孩。
母亲唐美兰十分不喜欢这个事与愿违到来的孩子,朱金红打小就在压抑环境中成长,加之生性柔弱,只能靠着拼命学习来证明给母亲,自己不输于任何人。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朱金红的努力下,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她还顺利地考入了南京大学。
1995年
,朱金红顺利地拿到了
南京大学
的毕业文凭。
2000年,作为日语翻译奔赴日本工作。在日本生活期间,朱金红找到了自己的跨国爱情,很快就获得了
在日的永久居住权
。
工作几年后,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
朱金红出钱在老家三余镇盖起了二层楼房
,这在当时的农村可是件风光的事,母亲唐美兰自觉脸上有光,自鸣得意了一阵。
除此之外,手中宽裕的朱金红还
在北京、上海、南通各购买了一处房产
,用于出租,
而租金则全由母亲朱金红支配
,房屋的手续也放在母亲的手里。
此时,唐美兰逢人便夸女儿朱金红在日本如何成功,如何有实力。
然而到了2008年,朱金红在日本的生活遇到了很大的困境。朱金红陷入了失业的境地,生活无法保障,经济窘迫。
朱金红思来想去,冒出了想
变卖自己名下的三处房产
,用卖房的钱先渡过难关的想法。在当时,朱金红名下的北京、上海、南通的三处房产价值
已高达六百万
。
朱金红将这个想法跟母亲唐美兰和盘托出后,
却遭到了朱金红全家上下的反对
,尤其是自己的母亲唐美兰,几次沟通都是不欢而散。
就这样,母亲唐美兰
设计
将朱金红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朱金红住院期间,母亲唐美兰也来过几次医院;然而,她的目的却不是来“探病”,她是为了
逼朱金红写房产委托书
,全权委托母亲处理名下的三套房产。
可是,每次都被朱金红果断拒绝。母亲唐美兰无计可施,只能悻悻地离开医院。
可是,唐美兰并未就此罢休。紧接着,
一纸诉状送到了朱金红面前
。
处心积虑的母亲唐美兰得知,如果将女儿朱金红认定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那时,自己将可以有资格处理朱金红的三套房产。
随即,母亲唐美兰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提出申请,希望法院判决女儿朱金红患有精神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
苏州广济医院
对朱金红进行
精神鉴定。
此时距朱金红被送进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已经过去了两个月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她曾经伤心过,痛苦过,甚至有过自杀的念头,可思来想去,她最终决定还是不能一死了之,要坚强地活下去。
2010年5月18日,朱金红、母亲唐美兰以及律师一行人到达了苏州广济医院,开始对朱金红进行精神鉴定。
朱金红自信满满地以为会出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果。可是,医院给出的鉴定结果却让她
十分失望。
原来,苏州广济医院的医生经过测试认为,朱金红虽然思路清晰、反应正常;但是,无
法排除这种状态是在服药的情况才有的反应
。因此,给出的鉴定结论是
“无法鉴定是否正常”
。
拿着莫名其妙的鉴定结果,朱金红只能将希望寄托在法院身上。
2010年6月24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而母亲唐美兰和代理律师却另生一计,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却突然退庭,以至于无法继续案件的审理。
就这样,朱金红还是无法离开精神病院。
母亲唐美兰:“我女儿真有精神病!”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唐美兰不但是一个重男轻女的母亲,还是一个贪财薄情的恶毒女人。
可在唐美兰口中,却有另外一番说辞。
那是在
2005年3月
,朱金红与自己的丈夫被派驻到广州,期间曾遭遇一次
抢劫
,朱金红因此受到惊吓。
直到
2006年8月
,朱金红突然发病,语无伦次,
还经常声称丈夫有外遇,要害自己。
不久,朱金红与丈夫离婚,独自生活。在那段时间,家里人很惦记朱金红的情况,希望她回家养病或治疗。
在2007年,有一段时间,唐美兰就曾经打电话给朱金红身边的朋友,告知她们自己的女儿唐美兰已经患有精神病。
期间,唐美兰曾到广州、上海、南京、北京寻找女儿朱金红的下落,但是都未发现女儿朱金红的下落。
终于在2010年3月,
唐美兰和家人才找到了女儿朱金红,将她送进了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几经辗转,重获自由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唐美兰所说的,也符合一定的道理。那么到底谁是谁非呢?
实际上,并非如此,唐美兰对诬陷女儿朱金红患有精神病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她事先与在派出所工作的
大女婿朱健合谋
,为朱金红开具出了
假证明
,然后拿着这个证明
四处传播朱金红得病。
此时,朱金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联系到了电视台的记者,绝望的她写下了
遗书
,还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记者,希望外界能帮助她脱离困境。
社会舆论的关注,推进了朱金红能否走出精神病院的进展。
当一些热心人士联系到南通市卫生局,希望他们能从中协调,让朱金红重获“自由”。
然而,南通市卫生局的答复更令人十分无奈,他们称
:“虽然卫生局是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上级单位,但是也没有强行让医院同意朱金红出院的权利。”
随后,朱金红的遭遇被电视台报道了出来。
很快,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同意朱金红提出的出院请求。
但是,必须有
两个先决条件
:
一是朱金红承认在医院的治疗病情有所好转,已经符合了出院条件
;
二是谁送来谁接走
。
这也就是说
,朱金红首先要承认自己是精神病患者,然后只有母亲唐美兰出面接人,才符合正常程序。
2010年9月14日
,对朱金红出院并不关心的母亲唐美兰却出现,在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难道是她良心发现要接走女儿朱金红,
还是另有其它的打算?
此后,朱金红过着被“软禁”的生活,母亲唐美兰每日与朱金红形影不离,为了防止朱金红与外界联系,她还把家中的电话线拔掉、电话机藏了起来。
除此之外,
母亲唐美兰还将朱金红的身份证、护照、银行卡、房产证全都放在随身携带的小包里。
没过多久,母亲唐美兰
将朱金红送到了乡下的舅舅家
。
终于,朱金红找到了脱身的机会,她趁家人不备,偷偷地拨通了
求助电话
,在警察和妇联干部的帮助下,唐美兰同意和朱金红一起住到了
妇联救助站
。
2010年10月4日
,朱金红趁母亲唐美兰熟睡,再一次逃脱了她的纠缠,逃到了同学家。此刻,她已经身无分文,身心疲惫,无路可走。
可是,躲避是无法解决眼前问题的,她此刻最需要的是
自救
。
首要的事情是取回自己的证件,朱金红突然想到之前曾经
补办过一张身份证
,只是因为母亲唐美兰的阻拦,所以一直没有取回来。
如果能
拿到新身份证
,就可以
补办
扣押在母亲唐美兰手上的所有证件。
2010年10月18日
,朱金红去派出所取到了补办的身份证,然后用新身份证办理了护照,还补办了银行卡等其他证件。
不久,朱金红顺利地返回了日本。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刻,内心无比伤痛的朱金红只能
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
2011年,身在日本的朱金红通过律师起诉自己的
母亲唐美兰
和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控告他们
侵犯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
,要求对其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2011年9月,当地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虽然案件的审理结果没有对外公布。但是我们不难发现朱金红事件的关键之处。
第一,
朱金红究竟有没有“精神病”
;第二,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收治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而按照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的说法,
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上写着朱金红有
精神病史4年
。如此一来,朱金红应该是
2006年患病
,但是在病历上又
记载着发病时间是2007年
。
如此一来,前后自相矛盾的说法,是否存在
造假的嫌疑
呢?
同时,法律专业人士也指出,朱金红究竟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只有法院才有资格做出这样的裁决。
而朱金红的母亲唐美兰为了霸占房产,始终没有放弃
让女儿失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打算。
2014年,唐美兰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认定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但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朱金红在未服用药物的情况下,意识正常、思维清晰,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不符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要件。
2014年6月30日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驳回
了唐美兰的申请,并且,该判决为
终审判决
。
在审判结束后,立马就有人采访了唐美兰,对于女儿朱金红对她们的举告,他有什么想说的,但唐美兰却很抗拒,一直在疯狂拒绝:
“胡说八道,都是胡说的,不说不说”
结语
最终,朱金红终于可以处置属于自己的房产;并且,摆脱了母亲唐美兰的纠缠。
但在此之后,朱金红的内心久久不能忘记母亲唐美兰及其家人带给她的伤害,很快便出手了手上的房产,远离了这个伤心地。
俗话说:“贪心不足蛇吞象”,一位母亲为了600万的房产要将自己的亲生女儿置于如此境地,可叹可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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