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高州】高州深镇:巧解山岭纠纷,共建和谐乡村

“非常感谢你们能到村里调解纠纷,我们才能握手言和,顺利恢复生产。”近日,在重返纠纷现场走访时,深镇镇芦蓬村村民谭某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感谢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久争不决的山岭纠纷,使他能如期种植果树,保障了果园生产顺利进行。

近日在深镇镇芦蓬村委会利竹村,村民谭某因承包了村委会的山岭种植果树,在未与其他村民协商的情况下,私自清理了其他4人占用该山岭种植的果树26棵。这一行为引起了该4位村民的不满,认为谭某影响了他们今年果树的收成。心急火燎的村民们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并主动联系谭某沟通协商,要求谭某进行赔偿,但均无果而终。

面对这一纠纷,深镇镇平安法治办迅速行动,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各司其职,共同介入调解。工作人员主动前往谭某山岭承包现场进行调解,从法律、治安、调解等多个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与调解。

经过两个星期的紧张调解,最终,谭某向4位受影响的村民按照荔枝树大木每棵600元、荔枝树小木每棵200元、黄榄树每棵180元的标准,支付了赔偿金额约1.5万元。同时,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在支付赔偿款后,谭某决定无偿将清理果树后的土地作为道路使用,方便该村农产品运输,“让地修路”这一举动体现了邻里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与此同时,4人之中的盘某共领到3900元赔偿款,他当场将3900元返还给了谭某。

此次纠纷的和平解决,不仅体现了村民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理解,也展示了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处理社区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深镇镇将继续完善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该体系作用,为村民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生活环境,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共建法治社会。

通讯员:周丽明 张焕汉

整理:高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卢清松 黄舒晴

初审: 冯炳庆

终审:甘军亮

高州融媒投稿邮箱:gzrtv0668@qq.com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