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一桩震惊化工行业的假冒注册商标及行贿受贿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此案涉及上海灿盟化工有限公司(灿盟化工)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鸣、雇员陈新星,他们因仿冒德国毕克化学的BYK品牌商标并销售伪劣产品,同时向企业人员行贿,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调查,自2016年起,张鸣经营的灿盟化工开始对外销售包括BYK品牌在内的多种化工原料。然而,贪欲驱使张鸣走上了不法之路。从2022年至案发,张鸣指使陈新星在宝山区一仓库内,将其他品牌的化学助剂与BYK产品混合或直接分装,并贴上伪造的BYK商标,生产出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冒产品,销售额高达30余万元。这些假冒BYK产品不仅外观上与正品无异,还混淆了销售渠道,给正规市场和消费者带来了严重损失。
据色母粒产业网了解,在销售假冒产品期间,张鸣为扩大销量和规避法律制裁,向凯挚公司的采销专员赵为强行贿。赵为强利用职务之便,为灿盟化工提供销售帮助,并多次收受张鸣的好处费共计29万余元。随着市场上假冒BYK产品的泛滥,毕克化学察觉异常并报警。上海闵行公安分局迅速立案,经过深入调查,成功将灿盟化工及其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在随后的法律程序中,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灿盟化工、张鸣、陈新星提起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指控,同时赵为强也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起诉。经过法院的全面审理,各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决。灿盟化工被判罚金63万元;张鸣获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2万元;陈新星获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赵为强则获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同时,扣押的假冒商品及违法所得均被没收。
毕克化学对此表示,将持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的尊严。公司鼓励社会各界提供侵权线索,共同营造一个诚信、有序的商业环境。此案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商家,仔细辨别商标标识,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此次案件的终审判决,不仅是对假冒注册商标和行贿受贿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深刻警示。它告诫所有企业和个人,必须坚守诚信经营的原则,共同维护一个公平、有序的商业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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