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离职,而是一个勇敢的决定!9月19日,长沙某西餐厅员工江先生,阻拦了一位妈妈暴力殴打女儿的行为,随后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据称,涉事妈妈多次威胁要自杀。在派出所调解下,江先生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1万元后,自行申请离职。
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得不说,江先生的做法值得敬佩。为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为了息事宁人,他向这位妈妈做出了赔偿,以此来了结自己的“好动”和“爱管闲事”惹来的麻烦。为了不影响餐厅的声誉和生意,他选择主动申请离职。即使失业,也要勇敢面对。
事情发当天,当时江先生在餐厅工作,目睹了年轻妈妈胡某情绪失控的瞬间。胡某的女儿摔倒了,导致她的衣服被她手中的冰激凌弄脏。在情绪的驱使下,这位母亲竟然开始对自己的女儿施以殴打,甚至用椅子砸向她。#长沙热议#
这一幕令江先生和其他同事愕然。江先生和他的同事迅速上前,阻止了妈妈的进一步动作,从而平息了这场家庭暴力事件,并且将事发经过拍摄下来,随后发布到互联网上。
树欲静而风不止!视频发布后,胡某遭受了大量网友的谴责。胡某经受不住如潮的舆论,多次前往餐厅抗议,并威胁要在餐厅内自残。在派出所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妥协。江先生向胡某赔付1万元,随后主动向餐厅提出离职申请。
对于江先生的举动,网友们众说纷纭。
有人认为,江先生和他的同事属于见义勇为,社会应当对他们的勇敢表示赞赏,他们用行动捍卫了女孩的权益。这简直是笑话,公然实施家暴,哪来的隐私可言?
也有人认为,妈妈的暴躁来自于家庭,请不要网暴妈妈,她才是那个最痛的人。再说了,偶尔情绪不稳定殴打孩子,也无需上纲上线。
还有人认为,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多管闲事!房贷车贷还完了吗,跟自己无关的事不要管,看都不要看一眼。
刚哥以为,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无论是父母殴打孩子还是子女虐待父母,触犯法律的应当依法惩治。但是,对于个人隐私和名誉权,也同样值得重视。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胡某当众殴打孩子的行为属于家暴,餐厅员工有权阻止。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由此可见,暴力殴打孩子并非家庭内部事务,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江先生和餐厅同事发现胡某实施家暴,迅速上前制止的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在履行法定权利的同时也维护了孩子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此,我们不能嘲讽其多管闲事,而应加以褒扬。
2、对于胡某的家暴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自己的孩子可以教育,也可以课以一定体罚,但应注意把握一个度。对于胡某的家暴行为,鉴于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轻微,可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江先生将视频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胡某的隐私和名誉权。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胡某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虽然她在餐厅里公然殴打孩子,但是其并不愿意将这件事公之于众,闹得沸沸扬扬。
餐厅虽然属于一个公众场合,但其仍然具有一定的密闭性和有限性。即使胡某当时没有回避餐厅员工的意思,但是将此内容传至网上还是超出了她的预期。
所以,江先生发布打娃视频的行为,无论其出发点是什么,在客观上的确会将胡某不愿为人所知的信息泄露,同时给其名誉权造成损害。至于1万元的赔偿是多是少,因为是双方调解的结果,刚哥就不做评论了。
江先生离开了他工作过的西餐厅,也留给了社会和我们太多的思考。希望可以在评论区看到您的观点,让我们一起思考妈妈如何教育顽皮的孩子,在面对暴力时该如何应对,如何平衡职场道德和法律责任。对此,您怎么看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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