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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通告

因业务工作调整,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报请交警总队同意,曹庄大队、潘庄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已于2024年11月4日停止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同时,因车驾管业务统一进驻区市民中心政务大厅,交警支队二楼大厅不再办理此项业务,自2024年11月8日起,芦台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同步移至市民中心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需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市民可到芦台大队(市民中心窗口)、七里海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二、市民朋友个人可下载注册“交管12123”APP,自助办理和查询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并相互转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安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6日

来源: 公安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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