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航空飞行安全。
通知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升放气球活动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且升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鞍山市城区内禁止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其他地区升放需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办理许可。同时,升放气球活动应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禁止使用氢气作为充填介质。
为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我市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升放气球的监管,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升放气球活动。对于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审批擅自升放、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通过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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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云
作者:刘晓峰
编辑:王诗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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