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好好跟他协商,尽量道个歉或者少赔点钱。这个事情的确非常不好办,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动手了,就很麻烦了。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问题。
1.非常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别看打一巴掌是小事儿,但是再小的事,只要动手了都是违法的事儿。
本来只是吵架的话,你一言我一语的,是出不了什么大问题的,但是一旦动手了性质就变了。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如果没有什么伤情、也没造成什么轻微伤之类的,还能把我怎么地呢?
那可是老皇历了!这个想法过时了!
根据之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要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是将人打成轻微伤。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但是,随着2006年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废止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后果可没有明细的规定,只规定殴打他人身体就可以进行治安处罚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就麻烦了,一旦报警,查实属实的话,还没有达成和解,就可能会处罚了。
当然,如果和解了是不会处罚,也不会留下什么案底的。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2.运气不好的话,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运气比较差,一耳光没打对地方,造成轻伤二级的话,那就涉及故意伤害罪了,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要以为轻伤二级很难构成,其实很简单,一耳光、一拳头都有可能构成轻伤二级。
比如一巴掌打到耳朵上,造成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比如一巴掌打到眼眶上,造成眶壁骨折;再比如一拳头打到鼻子上,造成双侧鼻骨骨折。
这些情况都是构成轻伤二级的。
3.除此之外,还有可能要赔偿检查治疗费用
如果对方说脑袋疼的话,那可麻烦了。
要去医院检查还产生诊疗费用,如果住院的话,还涉及到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的费用。
因此,建议还是跟对方商量商量,和平解决吧。
而且一定要牢记,君子动口不动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