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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利(603959)投资者索赔提示公告

As long as the facts exist, the mask will be torn off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团队现已开始筹备ST百利(603959)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ST百利(603959)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暂定在2023年1月31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请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备注:2024 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立案,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投资者范围存在扩大的可能性)

联系方式:1381048796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9号楼华秦大厦三层

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科技”)是一家致力于为能源及材料领域智慧工厂建设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要服务于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和新能源材料行业,可从项目前期、项目定义、融资到设计、采购、施工、开车和运维服务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增值解决方案。百利科技前身可追溯至1970年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2348工程指挥部设计大队,后历经岳阳化工总厂设计所、巴陵石化设计院等发展阶段。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百利科技”,股票代码“603959”。目前拥有武汉、常州、北京三家全资子公司和上海、成都、岳阳三家分公司。

2024年4月30日,百利科技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百利科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5月6日开盘后,百利科技股价连续22个交易下跌,收盘价合计下跌110%。

律师费用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索赔依据

2023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达到应当进行业绩预告的标准,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未向市场及时揭示业绩预减的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

2024年5月21日,百利科技发布《百利科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载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预付常州雁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百和菱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亨息尔智能装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共计9,891.05万元,且相应设备尚未到货。因以上预付款项金额重大,公司在自查中获取上述三家供应商的资金流水,发现资金主要流向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路博通),而易路博通与百利科技大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共同投资成立了青岛蓝水量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新海新持股60%,易路博通持股40%)。

公司通过与三家供应商沟通了解到,上述款项为其收取的项目备货款,由于项目暂未开展,三家供应商通过借款的方式借给了易路博通。目前公司尚未获取易路博通资金流水,同时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先生因个人原因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司尚无法判断该款项的真实去向和用途,也暂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于2024 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32024016 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17 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立案。

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

研究院由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负责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的专职律师组成,团队成员毕业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具备十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及法律诉讼业务执业经历,精通资本市场运作法律规则,为近2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

刘勇

电话/微信同号:

13911796253

邮箱:

76088313@qq.com

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拥有9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10年律师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参与编著了《法律思想与审判实务》、《医疗警示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专业书籍。

刘婷

电话/微信同号:

13810487965

邮箱:

854487496@qq.com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大家保险、方正证券、信达证券、开源证券,拥有15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精通上市公司董责险条款。为200多家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出版著作:《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操作实务图解》、《新三板股票发行与融资并购操作务与图解》、《新三板企业董秘工作手册》、《北交所上市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

唐健

电话/微信同号:

18519730885

邮箱:

784780621@qq.com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分析师资格;拥有2年以上诉讼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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