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第二批)申报通知

申报要点

· 申报主体:注册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

· 支持方式:按该企业实际缴纳租金(不含税)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3日

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年度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第二批)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对已通过租金补贴认定公示的企业开展兑现事项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租金补贴。

二、申报企业范围

已通过租金补贴认定公示且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相关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以截止日当天为准。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五)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申请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

(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

二、申请条件

(一)穗开管办〔2017〕77号文有效期间(2018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在本区设立;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

(二)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意见实施后在本区新注册设立,且在本意见有效期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折算成人民币核算)正常经营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

(三)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或签订项目承诺书;

(四)在我区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于办公的;

(五)租赁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

(六)企业享受租金补贴当年达到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

(七)特殊情形

1.在穗开管办〔2017〕77号文实施后起从区外迁入的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在本区新增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施细则的认定流程参照新注册企业给予补贴。新增营业收入以企业迁入前1年在迁出区对应数据为基数。

2.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合并,通过收购、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形式新成立的企业,参照上述规定申请补贴。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申请本补贴的企业,补贴期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原则上每次申请补贴期为1年,申请时间为企业实际租赁办公用房(以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上时间为准)的次年。)

四、资助标准

按该企业实际缴纳租金(不含税)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公式为:补贴金额=企业租用的实际用于办公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的实际租金×租赁月数×50%。

补贴的租用办公用房是指企业或机构租赁的实际自身使用的用于办公的建筑面积,不包括附属及配套用房,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生产车间等,具体面积以测绘面积为准。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第1-2项材料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的说明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书(承诺自获得奖励起承诺对相关奖励条款及约定已知悉;承诺领取奖励后10年内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不得将企业核心业务和核心知识产权转移到区外;承诺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办公场所不得对外转租、分租,不得擅自变更转变办公场地用途;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签署的无需提供);

6.当年经属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租金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场地说明(应包括地点、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办公用途、使用部门、是否包括附属及配套用房、是否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生产车间等、是否包括物业费等其他费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区投资促进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2.国家统计一套表系统打印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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