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西汉时期的《汉书·孔安国传》中提到:“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
也就是说,在我国古代,有一种用于惩罚男女外遇的“宫刑”:男子会被“割势”,女人会被“幽闭”,这种仅次于死的宫刑究竟有多么残忍?
宫刑在古代的广泛使用
相传,“宫刑”在遥远的上古时期就已出现,起初是用于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关系,后来才被广泛使用。
战国时期,孟氏之子劝说秦王要“仁义治国”,秦王一怒之下便将其“处以宫刑”。到了汉文帝时期,汉文帝认为这种刑罚太过残忍,便把“宫刑”以及其他肉刑都废除,直到汉景帝时才被恢复。
汉武帝时期,“宫刑”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用于惩罚一些言论不当的大臣。东汉的时候,谋反者是要被“诛九族”的,其亲朋好友都在所难免,但是对于谋反者的未成年家属,则会使用“宫刑”处理,免除了死罪。
到了隋文帝时期,“宫刑”被隋文帝废除于刑律之外。在后来的朝代中,“宫刑”并未出现在刑律之中,直至明朝又被恢复。
何为“幽闭”
唐初著名的经济学家孔颖达,他是孔子的三十二代孙,他曾这样解释“幽闭”:“闭于宫,使不得出也”。意思是:将女子长期幽禁在密室里,让她无法和外界的男子接触。
但其实在后来,“幽闭”早已不像远古时期那样,单纯把妇女监禁起来便了事,而是会破坏掉女子的生理器官,从根本上杜绝再搞外遇。
鲁迅先生在他的《病后杂谈》里提过对古代女人“幽闭”的恐惧:“幽闭”决非是将妇女关起来,或者将器官缝起来。查阅资料后,真使我不得不吃惊。
那么,“幽闭”的手段究竟有多么残忍,才会让鲁迅先生如此吃惊?
据记载,古代女人“幽闭”的常用方法是“椓窍”。“椓”也就是敲打的意思,在进行“椓窍”时,人手拿木槌,捶打女犯的腹部以及胸部,直到将“子宫”脱垂为止。
不过,在我国古代民间使用“幽闭”的方法并不同。
古代女人被“幽闭”的记载
清代褚人获在《坚瓠集》中记载:“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此书讲述了发生在清代初期,一个儒生和自家婢女相好的故事:
清代初期,亳州城里有一个儒生,他和他家中侍奉的婢女好上了,后来被儒生的妻子发现,妻子十分生气且妒忌,她为了惩罚那名婢女,便捣碎了蒜瓣,塞到了婢女的阴户之中,然后再缝起来。
婢女遭到此等惩罚,痛苦不堪,街坊们听说此事后,纷纷告到衙门。官爷听后大怒,立刻逮捕了这名“妒妇”,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衙门找来一名皮匠,让他拿上锤子以及线绳等物件,要把这个“妒妇”的阴户也给缝上。儒生认为这样实在有毁家族的名声,便向官爷求情。官爷则表示:我们这城门楼塌方许久,若是能将它修复,便饶了这“妒妇”。?
儒生听后回家就变卖财产,竭尽全力雇佣工匠等,终于将这城门楼修好。从此,这城门楼便被当地人戏称为“缝幽楼”。
褚人获还在《坚瓠集》中讲道:"以锥钻其幽而锁之,弃钥匙于井"。
说是在顺治年间,常州城里有个官爷和府里的奶娘发生了关系,后来被官爷的夫人得知,便命人用锤子,将奶娘的“幽唇”钉出两个孔,然后用锁锁上,钥匙则被丢到了井里。
奶娘此后无时无刻都在痛苦地喊叫,撕心裂肺,旁人听得实在受不住了,便请来一个开锁的铜匠,他用铁条将锁打开了。此事传遍了整个常州城,人们还给官爷的夫人起了个“锁幽锁私奶奶”的外号,极其讽刺。
以上虽然都是来自古代民间的案例,与宫里的“幽闭”之刑并不同,但性质是相似的,无非都是些非人的手段,对古代妇女的摧残。
也由此可见,“幽闭”这种酷刑不仅是广泛用于朝廷之中,在官绅之家也用,其方式多样,无论是“缝”还是“锁”,也都是“幽闭”的衍生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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