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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登上《人民日报》

11月7日

人民日报图片报道

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

干警在进行普法活动

报道如下: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所辖的5个乡镇均是革命老区,该庭将红色精神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通过设置巡回审判点、演绎法治题材小品、送法到家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推进诉前调解,助力基层治理。据介绍,去年以来,三常路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9次,组织送法下乡普法活动30余次,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10多起。图为三常路法庭干警在进行普法活动。

据了解,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是全省首批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三常路人民法庭注重将辖区红色革命文化与法治精神、司法元素有机结合,强化党建引领,立足审判职能,树立系统思维,坚持强基导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将三常路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便捷高效提供司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红色枫桥式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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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一平

校对:李亚奇

审核:赵家路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西菜园路1号

邮箱:yxxx@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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