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开始啦!

职工遇到困难怎么办?

工会“娘家人”来帮你!

扬州市2025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和

2025年度困难职工大病救助工作开始啦!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强化数字赋能,助力基层减负

打通联系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

都可以进行申报

快来看看需要什么条件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0日

申报对象

  • 1.在扬州市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行业、区域等工会组织覆盖的单位),机关、团体和社会组织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在职职工。

  • 2.在扬州市区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符合申报条件之一的非扬州市户籍外来务工家庭。

  • 3.虽未到退休年龄但已经病退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之前,符合建档条件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 4.虽到退休年龄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继续纳入帮扶范围,延续帮扶时限不超过两年。

  • 5.下岗失业人员因各种原因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自下岗失业起两年内符合建档条件的,或者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建档条件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 6.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符合符合申报条件之一的,可纳入帮扶范围。

申报条件

2025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分为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1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包括:

:

  • 1.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

  • 2. 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 3. 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伤残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2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收入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执行)的职工家庭。

3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家庭收入扣减意外致困造成必要支出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包括:

  • 1. 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

  • 2. 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 3.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01

方式一:江苏工会服务网(http://www.jsghfw.com)

登陆江苏工会服务网(江苏工会服务网 http://www.jsghfw.com/)。注册登陆后,点击困难帮扶、困难职工申请页面进行网上申报。

02

方式二:“江苏工会”APP

下载并登陆“江苏工会”APP。注册登陆后,点击困难帮扶、困难职工申请页面进行网上申报。

03

方式三:“职工之家”APP

下载并登陆“职工之家”APP。注册登陆后,点击首页、困难帮扶、申请困难职工页面进行网上申报。

2.线下申报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向居住地社区工会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88338618

工作日 (工作时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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