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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

排舞公开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有关体育部门、学校、俱乐部和社会组织等:

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将于12月5—9日在江苏省仪征市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

(一)比赛时间:12月5—9日

(二)比赛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园博君澜度假酒店

(三)日程安排

12月5日 参赛人员报到

12月6日 赛台训练;裁判员学习考试;

技术方向会

12月7—8日 比赛

12月9日 参会人员离会

二、竞赛项目

(一)规定项目:各组别根据组委会规定的舞谱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自选。

(二)自选项目、串烧项目:在组委会提供的舞谱中自选,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自选。

(三)开放项目:各组别开放项目表现形式不限;

(四)参赛单位通过扫码获取相关舞谱:

(五)其他要求详见《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竞赛规程》。

三、参赛报名

(一)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需在11月25日17:00前将各项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和参赛音乐提交至组委会。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逾期报名等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受理。

2.所有竞赛项目的参赛音乐均由参赛队自备,要求MP3格式,并须按照“比赛项目+套路名称+参赛单位”的方式命名。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各参赛单位按照组委会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保险单:各参赛单位须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并在报名时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保险期限至少包含比赛及往返路途在内的时间,建议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保险范围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含参赛往返途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事故;

4.免责声明:参赛单位和运动员个人分别签订参赛免责声明(附件2),代表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5.承诺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6.参赛音乐确认表(附件4);

7.如有外文歌曲,请提供歌词的中文翻译。

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12月5日(9:00-19:00)。

(二)报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园博君澜度假酒店(仪征市铜长路17-1号)。

(三)报到材料

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及付款凭证,未提交、逾期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经费说明

(一)各参赛队伍须派1名随队裁判(不能兼领队或教练员),参赛人员和随队裁判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仲裁、高级裁判组、体育总局体操中心选调人员差旅、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三)参赛费用

1.参赛运动员(含替补)无需缴纳赛事服务费;

2.为确保安全卫生,食宿及比赛期间酒店至赛场的往返交通由赛区统一安排。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随队裁判、运动员)住宿费、伙食费和往返酒店至赛场交通费标准如下:

标准一:仪征园博君澜度假酒店(比赛场地所在酒店)

标间:320元/人/天(含三餐);

单间:460元/人/天(含三餐)。

标准二:枣林山庄、天悦红山、维景会议中心等

标间:300元/人/天(含三餐和往返酒店至赛场交通费);

单间:400元/人/天(含三餐和往返酒店至赛场交通费)。

注:早、中、晚餐在相应住宿酒店。各参赛队可自行选择住宿酒店,如选择酒店已住满,组委会将根据报名先后分配入住。

(1)南京禄口机场—住宿酒店:100元/人/趟;

(2)南京南站-住宿酒店:80元/人/趟;

(3)扬州东站-住宿酒店:60元/人/趟。

注:接送车将根据参赛人员抵达时间发车(如有等候,请各队理解)。

4.如需提前报到或延期离会,须提前向大会提出,以便进行安排,提前离会不予退费。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

1.参赛队应于11月26日前将赛事服务费、食宿费和车辆接送费支付至收款单位,缴费时请写明具体信息(例: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XX单位+赛事服务费/食宿费/车辆接送费)。收款信息具体如下:

名称:江苏韵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纤城支行

2.逾期汇款的单位,将视其为不参赛。需要报名现场刷公务卡的单位,请在相应缴费截止时间前告知。如不告知,将视其为不参赛;

3.如需开具相关费用发票,请提前联系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提供并确认发票抬头名称(必须与参赛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及开具发票的其他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发票登记;

4.如参赛人员缴费后申请退赛,请及时与组委会相关负责人联系办理退费手续,已经产生的费用,不再办理退费。

六、其他事项

(一)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本次赛事将启动熔断机制。

(二)参赛人员在赛事期间须严格遵守体育总局和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赛风赛纪等各项规定,服从赛会管理,文明参赛,公平竞赛。

(三)各参赛单位实行领队负责制,由领队或带队教练员做好本单位全体参赛人员赛事期间的管理工作。

(四)参赛人员应牢固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在比赛过程中可能遭受的任何风险(包括人身伤亡风险)进行充分的预计和评估,确保可以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二)承办单位联系人

附件:1.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报名表

2.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免责声明

(单位+个人)

3.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4.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音乐确认表

5.第七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排舞公开赛抵离信息表

江苏韵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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