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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6伤,山东科技大学突发一起伤人案件,精神病该不该是免死金牌

1死6伤,真的太惨痛了,这是刚刚发生在大学校园的一起刑事案件。

昨天,4月19日17:00,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造成了1死7伤,而且事发时,受害的学生毫不知情,持刀人是一名曾在该校就读的学生和他的母亲。

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这起发生在大学校园的惨案呢?

据知情人透露,该凶手曾经是这个学校的一名大学生,因偷盗被学校开除,其当时扬言就要报复学校。

在案发前,就有人得到消息,说付某某要到学校来闹事,让大家都小心点。

估计当时接到此信息的同学可能是半信半疑,只是跟要好的同学提了这么一嘴,毕竟,谁也没想到他会真的杀人,而且还是母子两人,而且还这么凶狠残忍。

据说该凶手有家族精神病史,犯罪可以不追究责任或者是轻判。

精神病伤人事件屡有发生,而且都后果特别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也特别恶劣,有的是发生在幼儿园,有的是发生在校园,还有的发生在公交车上,让人防不胜防。

既然知道他们有精神病,而且是报复社会的这种极端者,为什么其家人不对他们进行监视。

就像这次付某某及其母亲蓄谋杀人,连他的校友都提前知晓,难道他的家人事先不知晓?

更有甚者,案件发生后,竟然指责学校的做法太过激,偷盗不应该开除,不开除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毕竟一个学生考上大学不容易。

一个大学生有偷盗行为,作为大学的素质教育,那该怎样处理才能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偷盗是不能容忍的道德行为呀。

这次惨案,会造成多少个大学生的恐惧,会造成多少个家庭的痛苦,会对社会层面造成多大的影响。

这对于那7个无辜的受害者,这是突如其来飞来的横祸呀,在校园走着路也会丧命,那对于周围的学生该是多么大的心理创伤啊。

既然他们事前有预谋,那就不应该把他定性为精神病犯罪。精神病不应该是免死金牌,不然那些无辜受伤的人哪里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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