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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一对年轻的情侣教师竟被一个23岁的男子活活撞死,万分悲痛的双方父母却得知肇事司机仅被判4年,维权之路到底能否为这对鸳鸯一个说法?
2019年9月7日一个平常的下午,小赵和小李在结束博物馆的观展以后,准备步行回到两人的小家。
两人手牵手走在人行道上,聊起在博物馆的所见所闻,相谈甚欢。
在走到货运站一号入口的时候,突然之间,有一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轿车冲上人行道,把两人狠狠地撞飞倒地。
尽管救护车及时赶到,两人还是因为受伤太严重,均被认定抢救无效死亡,就这样两个年轻的生命被无情剥夺!
事后的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男子为胡某,23岁,刚刚拿驾照四个多月。胡某告诉警方,当时因为只有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加上技术不熟练,导致没有控制好车辆,酿成这场悲剧。
肇事司机胡某毫无悬念地被提起公诉,涉嫌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
经过一审法院审判,认定胡某具有自首情节且主动赔偿部分损失,法官依法从轻判处,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4年。
面对这样的结果
,两位被害人的双方父母表示不能接受。
当年11月11日,
受害人双方家属便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
申请书表示胡某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自首,并且一直以来胡某没有支付有关的医疗费用。
当地中院在2020年开始审理这起案件,经过几个月的案件调查和证据认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并依据法律规定改判被告人胡某6年有期徒刑,并判决胡某赔偿小李的家属43万元人民币、赔偿小赵的家属50万元人民币。
这起案件虽然落下帷幕,然而四位孤独老人的心却无法安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将永远无法摆脱。
【以案释法】
有时候,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明明在人行道上走的好好的,竟发生这种横祸,实在令人难以接受。在同情这对教师情侣的同时,我们深恶痛绝胡某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下面我们具体分析一下这起案件。
可能有人会质疑,他都把人撞死了,还要对他从轻处罚,这公平吗?
是的,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否认自首和主动赔偿的价值。
试想,如果犯罪之后,自首和不自首判的一样重,那么还会有人自首吗?
如果犯罪后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与坚决不退赃、坚决不赔偿被害人损失判的一样,那么还会有人主动退赃,主动赔偿吗?
所以,还是不能忽视自首和主动赔偿的意义。当然,法官的从轻也不能太轻,否则,判决会让人觉得不正义。
法院判四年和判六年难道不轻吗?
笔者也认为轻。毕竟,人命关天。
但是,为啥有的杀人会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而把人撞死了只判六年?
这就要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了。
本案当中的交通肇事罪就属于过失犯罪。所谓过失犯罪,就是犯罪的人不是故意去干这件事的,不想犯罪结果发生,而是有点“意外”。
本案中,胡某并不希望把两人撞死,而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悲剧。而故意杀人罪一上来就是想把人搞死的。
并且《刑法》以打击故意犯罪为主,打击过失犯罪为辅。
所以,《刑法》才形成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在量刑上的天差地别。
其实法官判决胡某6年问题不大。
《刑法》规定,因为交通肇事导致人死亡的,可以判3到7年。法官判了6年,中规中矩。
当然,如果胡某交通肇事后选择逃跑,并因为他的逃跑造成两人死亡的,那么就需要判7年以上了。
在此,也呼吁我们的有车一族,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遵守交规,文明驾车呀。
毕竟,法律从不要求我们成为圣人,而只要求我们不要做一个坏人。法律从来都是他律,而不是自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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