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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学习英语,最笨的方法最有效

众所周知,丰子恺先生(1898—1975)是著名的漫画家,创作了大量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尤其是那些展示儿童纯真天性、同情穷苦人民生活的漫画,滋润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灵。他创作的散文,也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那些“清幽玄妙”的文章以“缘缘堂随笔”的身份出现,让读者受用一生。此外,他还是一位成就卓著的翻译家,据不完全统计,翻译作品有600多万字,包括俄语、日语、英语,他在中国翻译史上的地位不应被忽略。

今天与大家分享的是丰子恺先生《我的苦学经验》一文。他在文中详细介绍了自己学习英文的“笨办法”。

我的苦学经验

文/丰子恺

读我这篇自述的青年诸君! 你们也许以为我的读书生活是幸运而快乐的;其实不然,我的读书是很苦的。你们都是正式求学,正式求学可以堂堂皇皇地读书,这才是幸运而快乐的。但我是非正式求学,我只能伺候教课的余暇而偷偷隐隐地读书。做教师的人,上课的时候当然不能读书,开议会的时候不能读书,监督自修的时候也不能读书,学生课外来问难的时候又不能读书,要预备明天的教授的时候又不能读书。担任了它一小时的功课,便是这学校的先生,便有参加议会、监督自修、解答问难、预备教授的义务;不复为自由的身体,不能随了读书的兴味而读书了。我们读书常被教务所打断,常被教务所分心,决不能象正式求学的诸君的专一。所以我的读书,不得不用机械的方法而下苦功,我的用功都是硬做的。

我在学校中,每每看见用功的青年们,闲坐在校园里的青草地上,或桃花树下,伴着了蜂蜂蝶蝶、燕燕莺莺,手执一卷而用功。我羡慕他们,真象潇洒的林下之士!又有用功的青年们,拥着绵被高枕而卧在寝室里的眠床中,手执一卷而用功。我也羡慕他们,真象耽书的大学问家!有时我走近他们去,借问他们所读为何书,原来是英文数学或史地理化,他们是在预备明天的考试。这使我更加要羡慕煞了。他们能用这样轻快闲适的态度而研究这类知识科学的书,岂真有所谓“过目不忘”的神力么?要是我读这种书,我非吃苦不可。我须得埋头在案上,行种种机械的方法而用笨功,以硬求记诵。诸君倘要听我的笨话,我愿把我的笨法子一一说给你们听。

在我,只有诗歌、小说、文艺,可以闲坐在草上花下或奄卧在眠床中阅读。要我读外国语或知识学科的书,我必须用笨功。请就这两种分述之。

第一,我以为要通一国的国语,须学得三种要素,即构成其国语的材料、方法,以及其语言的腔调。材料就是“单语”,方法就是“文法”,腔调就是“会话”。我要学得这三种要素,都非行机械的方法而用笨功不可。

“单语”是一国语的根底。任凭你有何等的聪明力,不记单语决不能读外国文的书,学生们对于学科要求伴着趣味,但谙记生字极少有趣味可伴,只得劳你费点心了。我的笨法子即如前所述,要读Sketch Book,先把Sketch Book中所有的生字写成纸牌,放在匣中,每天摸出来记诵一遍。记牢了的纸牌放在一边,记不牢的纸牌放在另一边,以便明天再记。每天温习已经记牢的字,勿使忘记。等到全部记诵了,然后读书,那时候便觉得痛快流畅。其趣味颇足以抵偿摸纸牌时的辛苦。我想熟读英文字典,曾统计字典上的字数,预算每天记诵二十个字,若干时日可以记完。但终于未曾实行。倘能假我数年正式求学的日月,我一定已经实行这计划了。因为我曾仔细考虑过,要自由阅读一切的英语书籍,只有熟读字典是最根本的善法。

后来我向日本购买一册《和英根底一万语》,假如其中一半是我所已知的,则每天记二十个字,不到一年就可记完,但这计划实行之后,终于半途而废。阻碍我的实行的,都是教课。记诵《和英根底一万语》的计划,现在我还保留在心中,等候实行的机会呢。我的学习日本语,也是用机械的硬记法。在师范学校时,就在晚上请校中的先生教日语。后来我买了一厚册的《日语完壁》,把后面所附的分类单语,用前述的方法一一记诵。当时只是硬记,不能应用,且发音也不正确;后来我到了日本,从日本人的口中听到我以前所硬记的单语,实证之后,我脑际的印象便特别鲜明,不易忘记。这时候的愉快也很可以抵偿我在国内硬记时的辛苦。这种愉快使我甘心消受硬记的辛苦,又使我始终确信硬记单语是学外国语的最根本的善法。

关于学习“文法”,我也用机械的笨法子。我不读文法教科书,我的机械的方法是“对读”。例如拿一册英文圣书和一册中文圣书并列在案头,一句一句地对读。积起经验来,便可实际理解英语的构造和各种词句的腔调。圣书之外,他种英文名著和名译,我亦常拿来对读。日本有种种英和对译丛书,左页是英文,右页是日译,下方附以注解。我曾从这种丛书得到不少的便利。文法原是本于论理的,只要论理的观念明白,便不学文法,不分noun与verb亦可以读通英文。但对读的态度当然是要非常认真。须要一句一字地对勘,不解的地方不可轻轻通过,必须明白了全句的组织,然后前进。我相信认真地对读几部名作,其功效足可抵得学校中数年英文教科。——这也可说是无福享受正式求学的人的自慰的话;能入学校中受先生教导,当然比自修更为幸福。我也知道入学是幸福的,但我真犯贱,嫌它过于幸福了。自己不费钻研而袖手听讲,由先生拖长了时日而慢慢地教去,幸福固然幸福了,但求学心切的人怎能耐烦呢?求学的兴味怎能不被打断呢?学一种外国语要拖长许久的时日,我们的人生有几回可供拖长呢?语言文字,不过是求学问的一种工具,不是学问的本身。学些工具都要拖长许久的时日此生还来得及研究几许学问呢了拖长了时日而学外国语,真是俗语所谓“拉得被头直,天亮了!”我固然无福消受入校正式求学的幸福;但因了这个理由,我也不愿消受这种幸福,而宁愿独自来用笨功。

关于“会话”,即关于言语的腔调的学习,我又喜用笨法子。学外国语必须通会话。与外国人对晤当然须通会话,但自己读书也非通会话不可。因为不通会话,不能体会语言的腔调;腔调是语言的神情所寄托的地方,不能体会腔调,便不能彻底理解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的精神。故学外国语必须通会话。能与外国人共处,当然最便于学会话。但我不幸而没有这种机会,我未曾到过西洋,我又是未到东京时先在国内自习会话的。我的学习会话,也用笨法子,其法就是“熟读”。

我选定了一册良好而完全的会话书,每日熟读一课,克期读完。熟读的方法更笨,说来也许要惹人笑。我每天自己上一课新书,规定读十遍。计算遍数,用选举开票的方法,每读一遍,用铅笔在书的下端划一笔,便凑成一个字。不过所凑成的不是选举开票用的“正”字,而是一个“读”字。例如第一天读第一课,读十遍,每读一遍画一笔,便在第一课下面画了一个“言”字旁和一个“士”字头。第二天读第二课,亦读十遍,亦在第二课下面画一个“言”字和一个“士”字,继续又把昨天所读的第一课温习五遍,即在第一课的下面加了一个“四”字。第三天在第三课下画一“言”字和“士”字,继续温习昨日的第二课,在第二课下面加一“四”字,又继续温习前日的第一课,在第一课下面再加了一个“目”字。第四天在第四课下面画一“言”字和一“士”字,继续在第三课下加一“四”字,第二课下加一“目”字,第一课下加一“八”字,到了第四天而第一课下面的“读”字方始完成。这样下去,每课下面的“读”字,逐一完成。“读”字共有二十二笔,故每课共读二十二遍,即生书读十遍,第二天温五遍,第三天又温五遍,第四天再温二遍。故我的旧书中,都有铅笔画成的“读”字,每课下面有了一个完全的“读”字,即表示已经熟读了。

这办法有些好处:分四天温习,屡次反复,容易读熟。我完全信托这机械的方法,每天像和尚念经一般地笨读。但如法读下去,前面的各课自会逐渐地从我的唇间背诵出来,这在我又感得一种愉快,这愉快也足可抵偿笨读的辛苦,使我始终好笨而不迁。

会话熟读的效果,我于英语尚未得到实证的机会,但于日本语我已经实证了。我在国内时只是笨读,虽然发音和语调都不正确,但会活的资料已经完备了。故一听到日本人的说话,就不难就自己所已有的资料而改正其发音和语调,比较到了日本而从头学起来的,进步快速得多。

不但会话,我又常从对读的名著中选择几篇自己所最爱读的短文,把它分为数段,而用前述的笨法子按日熟读。例如Stevenson和夏目漱石的作品,是我所最喜熟读的材料。我的对于外国语的理解,和对于文学作品的理解,都因了这熟读的方法而增进一些。这益使我始终好笨而不迁了。——以上是我对于外国语的学习法。

第二,对于知识学科的书的读法,我也有一种见地:知识学科的书,其目的主要在于事实的报告;我们读史地理化等书,亦无非欲知道事实。凡一种事实,必有一个系统。分门别类,源源本本,然后成为一册知识学科的书。 读这种书的第一要点,是把握其事实的系统。即读者也须源源本本地谙记其事实的系统,却不可从局部着手。例如研究地理,必须源源本本地探求世界共分几大洲,每大洲有几国,每国有何种山川形胜等。则读毕之后,你的头脑中就摄取了地理的全部学问的梗概,虽然未曾详知各国各地的细情,但地理是什么样一种学问,我们已经知道了。反之,若不从大处着眼,而孜孜从事于局部的记忆,即使你能背诵喜马拉雅山高几尺,尼罗河长几里,也只算一种零星的知识,却不是研究地理。故把握系统,是读知识学科的书籍的第一要点。头脑清楚而记忆力强大的人,凡读一书,能处处注意其系统,而在自己的头脑中分门别类,作成井然的条理;虽未看到书中详叙细事的地方,亦能知道这详叙位在全系统中哪一门哪一类哪一条之下,及其在全部中重要程度如何。这仿佛在读者的头脑中画出全书的一览表,我认为这是知识书籍的最良的读法。

但我的头脑没有这样清楚,我的记忆力没有这样强大。我的头脑中地位狭窄,画不起一览表来。倘教我闲坐在草上花下或奄卧在眠床中而读知识学科的书,我读到后面便忘记前面。终于弄得条理不分,心烦意乱,而读书的趣味完全灭杀了。所以 我又不得不用笨法子。我可用一本notebook来代替我的头脑,在notebook中画出全书的一览表。所以我读书非常吃苦,我必须准备了notebook和笔,埋头在案上阅读。读到纲领的地方,就在notebook上列表,读到重要的地方,就在notebook上摘要。读到后面,又须时时翻阅前面的摘记,以朗此章此节在全体中的位置。读完之后,我便抛开书籍,把notebook上的一览表温习数次。再从这一览表中摘要,而在自己的头脑中画出一个极简单的一览表。于是这部书总算读过了。 我凡读知识学科的书,必须用notebook摘录其内容的一览表。所以十年以来,积了许多的notebook,经过了几次迁居损失之后,现在的废书架上还留剩着半尺多高的一堆notebook呢。

我没有正式求学的福分,我所知道于世间的一些些事,都是从自己读书而得来的;而我的读书,都须用上述的机械的笨法子。所以看见闲坐在青草地上,桃花树下,伴着了蜂蜂蝶蝶、燕燕莺莺而读英文数学教科书的青年学生,或拥着绵被高枕而卧在眠床中读史地理化教科书的青年学生,我羡慕得真要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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