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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为什么看不起李鸿章

查理·乔治·戈登1833年出生在英国伦敦的一个军人世家的家庭,他在1848年进入英国皇家军事学院,在1854年晋升到中尉。

1863年戈登当上了第三任驻华雇佣军“常胜军”的总指挥,配合清政府围剿太平军。

1863年春李鸿章率淮军和“常胜军”陆续攻下常熟、太仓、昆新、吴江、江阴等处后,于11月中旬兵临苏州城下,开始进攻苏州。

苏州太平军守军在主将慕王谭绍光领导下浴血奋战,打退了敌人一次次进攻。

由于屡攻不下,而且伤亡不小,李鸿章明白如果强攻将会付出更大代价,而且结果如何尚不得而知。于是,他决定“智取”,策反太平军守将。

在谭绍光领导之下守城的太平军将领还有纳王郜永宽、康王汪安钧、宁王周文嘉、比王伍贵文这“四王”和张大洲、汪花班、汪有为、范起发这“四大天将”。

他们控制苏州城内四分之三的兵力和六个城门中的四个,却与主帅谭绍光一直不和。

戈登通过密探了解到这一情况、特别是知道纳王郜永宽还有投降之意后,便主张诱降纳王,兵不血刃攻克苏州。戈登的建议为李鸿章采纳,而且淮军攻城主将之一程学启本是太平军降将,他手下的副将郑国魁与郜永宽等原就是熟人。

经过一番秘密联络,郜永宽在11月28日派康王汪安钧潜入清军大营,与戈登、程学启开始投降谈判。几天后郜永宽又在苏州城外阳澄湖亲自与戈登、程学启商议降约。双方约定郜谋杀谭绍光取其首级并献苏州城以降清,而戈登、程学启承诺保证部及部下性命,并给副将以上一定官职,赏赐部郜本人二品武职,戈登做担保人。

12月4日,部永宽等八人乘在慕王府议事的机会刺杀了谭绍光,并割下谭的首级。

第二天,部将谭的头颅送达程学启处,并大开城门迎接清军入城,清军诱降成功,终于“兵不血刃”拿下了苏州。

然而,随后的事态却没有按事前约定的方向发展,而是走向极端。李鸿章不但没有履约保全投降者的性命,反而设计杀害了这八个降将。

据记载,正当这八名降将来到李鸿章营中满怀希望的接受红顶花翎时,埋伏在帐的刀斧手立斩八人之头!

同时清军在城内大开杀戒,在苏州城内凡带南京以上口音者则“不分良莠尽杀”,城内数万太平军守军在毫无戒备中被诛杀。

李鸿章及清军的残忍、背信弃义在这次杀降事件中暴露得淋漓尽致。

戈登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勃然大怒,怒不可遏,认为这是最无耻的背信弃义,是无耻的小人,而且自己还曾信誓旦旦为降将作保,于提着洋枪要找李鸿章算账。

李鸿章根本不敢见戈登,闻讯赶忙躲了起来,以后几天戈登一直在提枪找李,而李则躲避不见。

由于几次都找不到李鸿章,戈登只得忿忿然留下一份最后通牒,要求李鸿章下台,不然他就率“常胜军”进攻淮军,将所攻占的城池再交还太平军。

然后,他就率“常胜军”返回了昆山,同时给英国驻华公使布鲁斯写信,要求英国政府干预,迫使李鸿章下台。

英国驻华陆军司令伯郎也从上海赶到昆山,与戈登商定“常胜军”由其节制,不再受李鸿章及中国政府调遣的问题,借此从中方夺回“常胜军”的控制权,同时对李鸿章大发雷霆,指其背信弃义,要李鸿章“备文认错,方有办法”。

李鸿章则以这是中国内政,外国无权指责干涉,回答说:“此中国军政,与外国无干,不能为汝认错。”伯郎只得“一怒而去”。上海的外国领事馆官员代表列强及所有外国侨民签署了一项严厉谴责李鸿章的决议,指其杀降是对人性的彻底背叛,并警告说此事很可能使列强不会再帮助清政府,并可能撒回帮清军打仗的军队。

面对洋人的严厉指责,李鸿章毕竟有些慌乱,他在给朝廷的几次奏折中辩解说,如此杀降是因为叛变“诸王未理发,叛迹显然”,“挟制要求,不肯散其众,硬请保为总兵副将官职”,“降众多达二十万,难以安置”等理由。并表示“臣思受降与受敌,必审其强弱轻重,能否驾驭在我”。

其实,根本就没有“降首”谋反的任何迹象,而是他仅仅担心难以控制,就采取如此残酷手段。他在稍早上奏的《克复苏州折》中就明言“该酋等久在贼中为大头目,狼子野心,恐其难制”,所以要采取措施“免致尾大不掉另生枝节”。

“巩其难制”此四字是他杀降的真实动机,仅因其“恐”,数万人生命便化为乌有!

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故意将戈登反对杀降的原因归结于他先将常胜军调回昆山、未让其攻入苏州,戈登因此心怀不满、故意找碴,并强调“洋人性情反复,罔知事体”。并向朝廷表示此时的准军已不是初抵上海的初创之师,而常胜军“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军”,所以对戈登的“屡称对仗”他“亦不甚惧怯也”。最后,他以退为进,说如果因此破坏“中外和好”大局,“惟有请旨将臣严议治罪,以折服其心”。

这种血淋淋的无耻行为,却得到咸丰皇帝的认可,认为“所办并无不合”,“甚为允协”!以“理学家”自诩的曾国藩竟也称赞这种背信弃义的行径,称“此间近事,惟李少荃在苏州杀降王八人最快人意”,“殊为眼明手辣”。

攻克苏州后,戈登的“常胜军”立下了汗马功劳,朝廷论功行赏当然不能少了他这一份,即赏银一万两、稍加变通的仿照外国奖章的“头等功牌”。但没想到的是,由于发生了“杀降”事件,怒不可遏的戈登竟然公开表示拒绝接受朝廷的赏赐,并在给他赏赐银两的皇帝诏令背面写道,“由于攻占苏州后所发生的情况”,他“不能接受任何标志皇帝陛下赏赐的东西”。同时,他还拒收李鸿章先前应允犒赏的七万元洋银。

拒受朝廷赏赐,这可是对朝廷的巨大羞辱,是对堂堂华夏“礼仪”

的老大不敬。几个月后攻下常州后,“常胜军”遣散,戈登准备回国,经过赫德的调解,戈登最后接受了朝廷赏赐他的名誉提督衔几套华服、奖旗、奖章和最高荣誉的象征一黄马褂,但仍拒收赏银。

李鸿章确实没想到洋人对“杀降”如此大动肝火,在他看来,这只是“稍可自娱”的小事。

中国历史上不乏“杀降”之事:战国末期长平之战秦将白起坑杀赵国降卒40万人之事。项羽在入咸阳之前害怕秦将章邯部下投降过来的20万秦军谋反,在新安把这20万降卒全部活埋。

有此传统,所以清廷和理学家曾国藩都不认为李鸿章的杀降有何不妥,反而赞赏有加。

不过,这一传统很快就要改变,此次李、戈严重冲突,即是传统即将改变的先兆。戈登乃一介武夫,且是要钱不要命的雇佣军头目,却对“雇主”的杀降万难接受,说明这种价值观念在西方此时已较为普遍也是在1863年,瑞士慈善家亨利·杜南在首倡创立红十字会的国际会议,第二年8月,正式成立了国际红十字会。

瑞士、法国、比利时、荷兰、葡萄牙等12国在日内瓦签订《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公约规定了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中立地位和伤病军人不论国籍应受到接待和照顾等。上述公约曾于1906年和192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关于改善战时伤者病者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规定不仅不能“杀降”,而且不能“杀俘”,甚至不能“虐俘”。

1904年3月,中国先后成立了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和上海万国红十字会;6月末,清政府命驻英使臣张德彝在瑞士日内瓦按照1864年所订《日内瓦红十字会公约》补签画押,以政府名义加入国际红十字协会作为会员国,取得了正式创办红十字的资格。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红十字协会直到1912年元月才被国际红十字会正式承认,

但国际红十字的精神和价值观念,在李、戈冲突40年后的1904年,已开始被民间和官方接受。在这几十年中,中国逐渐抛弃、改变了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接受了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念。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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