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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坚持”推动政治业务深度融合

“三个坚持”推动政治业务深度融合

陕西省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蹇利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促进检察队伍思想同频、价值同向、事业同进,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理念,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加强理论学习、队伍建设、品牌创建等举措,推动政治与业务互促互进、同频共振。

坚持“铸魂”,以理论学习抓融合。政治建设是检察工作的灵魂,只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勉县检察院党组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组建读书班集中学、走进红色教育基地感悟学、周一例会集体学,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促进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双提升;以“学习型机关、研究型干部”建设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先模教育,组织开展青年干警大讲堂、模范先锋微课堂、业务研讨云课堂等,引导干警把党建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过硬”。

坚持“塑人”,在队伍建设上促融合。勉县检察院突出“人才兴检”战略,将抓党建与带队伍融为一体,大力推进政治、业务融合式学习培训,建立青年干警“人才库”,创新实施年轻干部“双导师”帮带制度,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调研、边总结”四边工作法,努力培养“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干、交案能办”的青年干警队伍;加强检校合作共建,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引智入检”合作机制,通过组建“专业领域+专门团队”、实施“分类分岗+实战实训”等举措,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为检察队伍建设蓄积源头活水;深化正风肃纪,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警示教育,层层压实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融入日常,落在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强基”,在创建检察品牌上深融合。检察品牌是集中展现检察工作质效的“窗口”和“名片”。勉县检察院深化“品牌工程”,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载体,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精心打造特色明显、带动力强、示范作用突出的工作品牌;按照“政治引领+立足实际+擦亮品牌”的标准,持续推出“三色铸魂·强检有我”党建品牌、“数维”数字检察品牌、“沔水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益三国”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品牌、“泽润沔水”生态环境保护品牌;聚焦检察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思想过硬、作风务实、业绩突出的党员先锋,提炼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可推广、可复制、有启发的典型案例和检察建议,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一揽子”化解矛盾

赵静华

近年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以检察办案为中心,以监督质效为目标,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坚持民生所向,增进民生福祉。该院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构建多元化解格局,形成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协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模式。同时,该院将化解争议贯穿于监督办案全过程,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领导包案、释法说理等方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最终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

坚持因地制宜,服务社会治理。该院一方面结合近年来最高检部署的专项监督活动,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因地制宜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另一方面重点从辖区突出、多发问题入手,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通过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灵活运用检察建议、联席会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集中解决一类问题。

坚持数据赋能,提升监督质效。该院以个案办理为基础,通过构建“两项补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深挖类案背后的政府补助资金监管共性问题,从政策宣传、日常监管、部门配合等方面提出建议对策,帮助政府部门堵塞监管漏洞,推动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

加强涉企社区矫正监督

李波

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合法有序开展,陕西省勉县检察院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依法履职,协同联合走访。勉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联系该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全面梳理摸排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的底数,制定工作台账,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此外,该院还与该县司法局共同前往外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面对面走访,了解其日常接触范围和日常生产生活状态,以及是否参加学习教育、有无脱漏管、存在的困难等情况。

精准监督,维护合法权益。在走访中,勉县检察院干警发现3名社区矫正对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外出,但面临外出审批程序相对烦琐等问题。在认真核实案件情况后,该院向该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结合县域实际,依法优化对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批准程序和方式。

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勉县检察院积极主动做到靠前监督、同步监督、全程监督,与该县司法局召开法律监督联席会议,以个案为切入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把加强管理和提供便捷相结合,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以精准性规范性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冉艳菲

近年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提升检察建议精准性、规范性的有效途径,以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坚持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规范制发标准和内容。勉县检察院以案件化办理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把好“程序关”;注重调查论证,做到分析问题精准、提出建议于法有据、解决对策具体可行,把好“质量关”;强化督促落实和持续跟进,通过现场走访、现场查验、协调会商、共同研讨等方式督促落实,及时跟进被建议单位的采纳和落实情况,把好“整改关”。

创新运用“检察建议+”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履职路径。勉县检察院创新检察建议工作方式,探索“检察建议+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对相关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实现从“个案发现、问题提炼”到“类案筛查、数据赋能”的转变;探索“检察建议+调研”模式,形成针对性强、问题分析深入、对策建议精准的调研报告,并及时向党委、政府等报告,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让检察建议更具刚性。

强化机制完善和运用,提升检察建议治理成效。勉县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重点领域检察建议刚性落实的若干措施(试行)》,以机制创新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转变。

检察服务向基层延伸

袁雅雯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服务向基层延伸,陕西省勉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双进”工作,通过线下进驻县综治中心,线上延伸到镇村、社区的方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护通道,拓宽法律监督线索发现渠道。

延伸窗口式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该院线下进驻县综治中心,采取“窗口受理、分流处理”工作模式,对于服务窗口受理接待的群众诉求和民生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第一时间办理登记,进行分案处理。农民工王某等人因讨薪困难向服务窗口求助后,窗口立即按流程将相关线索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从转办线索到解决问题仅用了4个小时,帮助王某等人追回被拖欠的全部工资,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为乡村振兴赋能,当好普法“多面手”。该院主动“进乡村”,问需于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因地制宜制作宣传单和彩色折页,在辖区乡镇开展“菜单式”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法治培训讲座,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切的问题,以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树立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法治意识,在工作中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绘就检察“枫”景,做群众贴心人。该院在办理因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引起的“小案”时,结合“检察+网格+调解”工作机制,运用检察“双进”工作机制,邀请网格员、调解员线上参与案件调解,听取意见建议,并与案件当事人零距离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

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屏障”

吴丹丹

陕西省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蹇利参加校园法治宣传活动。

近年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着力打造“沔水晨曦”未检工作品牌,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持续深化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凝聚多部门合力协同履职,筑起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屏障”。

立体化宣传,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勉县检察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法治课、模拟庭审、拍摄普法短剧等形式,围绕防范电信诈骗、预防性侵害和远离校园欺凌等专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今年“六一”前夕,检察官“变身”网络主播,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全县中小学师生及家长直播普法,累计观看人数达1.3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精准化帮教,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确保帮教取得实效,勉县检察院与专门学校四川省广元市正德中学签署《观护矫治基地共建协议》,将2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涉罪未成年人送至该校帮教;主动联系本地一汽修厂,将一名17岁的涉罪未成年人送入该厂学习汽修技能;与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公益林,累计组织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林植树活动。相关工作经验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刊发推广。

多元化救助,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勉县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切入口,与团县委、县妇联、民政局、教体局、村(居)民委员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救助工作,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协助转学、支持起诉等综合救助服务,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今年以来,该院共为9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司法救助6名未成年被害人。

一体化履职,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勉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工作,针对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学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违法情形,依法向文旅、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四项举措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宋晶

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通过四项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走深走实。

“检察护企”有力度:严格办理涉企案件。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通过开设专属热线,点对点、面对面地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减少案件流转时间。在案管大厅,该院为律师代理涉企案件提供网上预约、异地阅卷等便捷服务,同时综合利用依法引导侦查取证等措施,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0件16人。在办理一起医保诈骗案件过程中,该院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及行政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及时向医疗保障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堵塞监管漏洞,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检察护企”有广度:强化案件全链条监督。勉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涉罪单位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统筹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涉企行政实质性化解;加强涉企公益诉讼监督,办理涉企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2件,其中2件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在办理一起纠正错误行政处罚监督案件中,该院监督行政机关纠正错误行政处罚并退还企业不当行政罚款22万余元。在办理一起损害小微商户合法权益行政监督案件中,该院针对行政监督不到位致使物业违规加价收取多家小微商户电费的问题开展监督,物业整改后,商户每月用电支出最多减少6万元。

“检察护企”有温度: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勉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动态掌握涉企案件信息,依法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同时,该院坚持“破案与追赃同步、打击与挽损并重”,强化释法说理水平,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4件涉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退赔金额400余万元。

“检察护企”有深度:助力企业预防风险。勉县检察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强化检企联动,助力企业风险防范化解。一方面,该院主动将企业家代表及商会代表“请进来”,参与涉企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院领导带头“走出去”,以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为切入点,深入40余家企业提供定制法律服务,面对面地给企业“支招”、为企业赋能,其中检察长带头走访辖区民营企业21家、重点项目9家,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3个。

对黄金计量器具进行“全面体检”

赵振蕊

“我听说称黄金的秤都做了‘体检’,现在买黄金放心多啦!”近日,某品牌黄金零售店内,正在购买首饰的张阿姨对前来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的陕西省勉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今年5月,勉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部分金店称重使用的天平秤锈迹斑斑,刻度与标识磨损严重。“黄金属于贵金属,黄金首饰一般按照克数称量计价,若计量器出现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院立即对辖区金店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金店普遍将电子秤、天平秤等计量器具用于黄金饰品结算,多家金店使用的计量器没有贴检定标识、有的从事黄金回收的店铺还存在无证经营等问题。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均明文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经查阅相关资料、咨询专业人士意见,检察官确认金店使用的计量器具属于实行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需要进行周期检定。

今年6月11日,勉县检察院向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无证经营、使用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金店进行整改。相关主管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包括涉案金店在内的17家从事黄金零售、回收店铺使用的计量器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计量器具使用规范、量值准确。目前,17家店铺均“持证上岗”,20台在用计量器具“合格上岗”。

务工人员不再“忧酬烦薪”

寇钊玮

“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儿子上大学的学费总算是有了着落!”近日,家住陕西省延安市的燕某对电话回访他的勉县检察院检察官激动地说。

2023年4月,燕某与同乡5人来到某化工建设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该公司拖欠燕某等人工资共计11万余元。燕某等人多次催要,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燕某等人均为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无法自行维权,遂来到勉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针对欠薪事实、金额、期限等问题进行审查,在找准矛盾纠纷的症结后,与某化工建设公司进行座谈。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某化工建设公司主动与燕某等人达成和解协议,如约向其全额支付了工资。

据介绍,勉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民事检察工作始终,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受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22件98人,涉案金额达126万元,检察和解16件67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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