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与最佳示范单位(BP)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大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筑固废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进程,提高建筑固废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以及行业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工作的开展,中国砂石协会建筑固废利用分会联合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将组织开展“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Best Available Technology)与最佳示范单位‘BP’(Best Practice)”推介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指的是经实践验证成熟的建筑固废先进处置技术或装备;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由建筑固废资源化处置企业或相关应用单位申报,须同意同行及专家现场考察。
活动申报详见《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推荐办法》和《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推荐办法》。
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以上均微信同号
E-mail:zsglfh@126.com
网址:www.chinaraa.com
附件:1-1.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推荐办法
1-2.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推荐办法
2-1.全国建筑垃固废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申报表
2-2.全国建筑垃固废源化最佳示范(BP)单位申报表
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推荐办法
第一条 申报宗旨
活动宗旨在于:加强先进工艺的研发、先进装备的制造及先进应用技术的完善结合。通过调研与推广活动,真实反应先进技术与装备在用户中的使用效果,使得节能、高效、耐用、性价比高的技术及装备脱颖而出;并通过搭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平台,增强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第二条 组织实施
“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推介活动工作由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砂石协会建筑固废利用分会组织、评价、发布、管理和实施。在推介过程中,为确保公平、公正,由行业内从事行业管理、市场营销、科研、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等技术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负责具体审定工作,并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申报范围及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为“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
1.申报对象:全国建筑固废装备制造和利用企业、科研设计院所、高校等。
2.申报技术或装备须在全行业有两家以上生产企业应用成功的业绩,技术实施已经产生的经济效益(须提供相应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经济效益材料)。
3.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1),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经济指标,申请表为申请BAT的主要申请文件。
4.能够证明技术创新性和最佳实用性的必要材料(含专利),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须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5.申报企业必须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性。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推介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推介委员会初审,汇总后由“评介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可派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和查证。
3.入选结果将在“第九届全国建筑固废和余泥渣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大会”上发布,行业领导为入选企业颁发“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奖牌,并在《砂石》杂志、《商品混凝土》杂志、中国砂石网、中国砂石协会建筑固废利用分会官网、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行业相关权威媒体上公示,公布调研结果,公开向全行业宣传推广。
4.主办单位将为入选企业提供宣传服务,并收取少量宣传费用。
第五条 评价专家组的职责
评价专家组职责为:
1.制定“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实用技术(BAT)”评选标准。
2.根据申报推荐的资料进行讨论,并确认项目的效果。
3.协助最佳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
4.解决推广中发生的应用技术出现的问题,并最终进行效益认可。
2023-2024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推荐办法
第一条 申报宗旨
活动宗旨在于:为企业争先创优,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建筑固废资源化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升级。
第二条 组织实施
“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推介活动工作由中国砂石协会建筑固废利用分会、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组织、评价、发布、管理和实施。在推介过程中,为确保公平、公正,由行业内从事行业管理、市场营销、科研、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等技术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负责具体审定工作,并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申报范围及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为 “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
1.申报对象: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设备企业、原材料和再生产品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咨询机构、施工单位等。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标准,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先进,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节能要求,具有示范效应或推广价值。
3.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或经济实力,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创造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申报单位规章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信誉记录。
5.申报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2),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性。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凡符 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推介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 “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推介委员会初审,汇总后由“评介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可派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和查证。
3.入选结果将在“第九届全国建筑固废和余泥渣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大会”上发布,由行业领导为入选企业颁发“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奖牌,并在《砂石》杂志、《商品混凝土》杂志、中国砂石网、中国砂石协会建筑固废利用分会官网、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行业相关权威媒体上公示,公布调研结果,公开向全行业宣传推广。
4.主办单位将为入选单位提供宣传服务,并收取少量宣传费用。
第五条 评价专家组的职责
评价专家组职责为:
1.制定“全国建筑固废资源化最佳示范单位(BP)”评选标准。
2.根据申报推荐的资料进行讨论,确认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推选出最终名单。
3.必要时走访申报单位,针对考察情况,给予是否入选的合理意见。
4.协助最佳示范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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