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和商场的事,跟我们无关,接着跳”!江苏无锡。顾女士跟一商场租了块场地来经营卡丁车项目,结果场地被广场舞大妈盯上了,连续两天召集了30名大妈来跳舞,眼看自己生意都被赶跑了,顾女士试图和对方讲道理,换来的却是无语。
顾女士叫来商场的工作人员,两方一起劝阻大妈跳广场舞,可这些人每天只要到时间,就搬来音箱舞动起来,并表示这个地盘是她们的。
顾女士上前跟大妈说:我们跟商场是有租赁合同的。对方却回复:租赁合同是你和商场的事,和我们无关。就这样,说又没有用,又不能上手,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报警,可报完警以后,大妈们表示还会继续来。
顾女士将视频发到网上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调侃说:如果我以后老了变成这个样子,希望大家不用对我客气。
说实话,遇到这种事情确实很无奈,完全就是不讲道理。按照她们的理论,那店主也可以到她们家里去住了,毕竟这是他们的房产证,跟店主又没有关系。如果全世界都是这种霸道理论,那还要合同干嘛,世界不就乱了吗。
要说这健身运动方式千千万,怎么就偏偏广场舞争议不断,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如果说是公共场地,争个地盘也就算了,但如此扰乱别人的生产经营,既不道德,也违反法律秩序。
或许在大妈的眼中,她们只是在跳广场舞,但在别人工作的地盘上跳广场舞,可能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扰乱他人做生意的这种情况会被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更严重,可能还会涉及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当然,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还没有因为跳广场舞而触及刑事责任的,毕竟事情都没闹到那么严重,而且跳广场舞的大妈多数都是老者,多是以口头教育为主。
遇上这种不讲道理的老人,有时候真的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根本无处着力。其实大部分人对于老年人的娱乐活动,还是愿意报以宽容的态度的,只要他们能像别人体谅他们一样地体谅别人,又如何不能和睦相处呢?只可惜一些不讲理的人,让现在的“广场舞”变成了一个贬义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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