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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不是谁都可以自称“奴才”的,当包衣还很“光荣”

俗话说得好,宰相门前七品官!在清朝包衣奴才是很高级的,远的不说,光是皇帝和皇子的许多老婆都是包衣出身;而朝廷官员之中,一般的汉臣都不能自称“奴才”,否则就是犯逾越之罪,就像后宫中的人不能自称“臣妾”一样。

奴才本是仆人的称呼,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这种称为,当然奴隶这种存在是自远古就有的了,因为能干服侍主人这种贱业,也只有战败的奴隶了。到了明朝时,一般的臣子都自称“某某臣”,而皇宫里的太监都以贱名自称,所以奴才还是一般意义上的贬义称谓。

满清入关,由于满族人为女真人后代,是游牧民族的后代,保留了许多原始的习性,所以有奴仆这一类说法。包衣就是满清贵族的奴仆,而且一旦成为包衣,其世世代代都是包衣,如《红楼梦》里的袭人、巧姐和平儿等等都是“家生子”,生死由不得自己;包衣有很多种类,如佐领、内务府管领这些算是高级包衣了。

包衣也就是家奴,自然要跟主人显得亲近一些了。如雍正朝年羹尧本来是汉人,虽然是进士出身,但是当他改隶汉军镶黄旗,成为雍亲王胤禛的包衣后,才开始飞黄腾达。如曹雪芹家族,虽然是皇帝的心腹、官僚家族,但也改变不了他们家以正白旗包衣为崛起之机。

包衣不是谁都可以有的,而且还有一定的等级规格。满清八旗,以上三旗和下五旗为两个等级,各旗主可以有四十和三十位佐领,而且佐领也不是什么包衣都可入选,条件不够人数不足的有皇家内务府给补足。从这里可以看出,上三旗又更加高贵一些,所以下五旗又相当于上三旗的奴仆。再从爵位来看,满清十二等爵位,从第一等亲王以下,第四等贝子以上,是主人;下五旗之人,不论官职多高,职权多重,都要以包衣自称,以奴才的身份对待他们如同家长。

所以包衣可以是高官,也可是小贵族,但他们都是大贵族的奴仆;当包衣,也要有奋斗目标,要入选最小那一批人成为内管领或者佐领,将来也能当大官,运气好还能抬旗当官。作为汉臣或者汉民,以失败者或者俘虏的身份,自然是比家奴更不如,所以他们不能自称包衣或者奴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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