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4〕4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财政部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指标,该项预算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应督促指导市(县、区)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等统筹衔接,避免在同一具体项目上资金重复安排。
《通知》指出:各省财政厅(局)应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统筹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科学合理组织项目实施,细化预算编制,将有关绩效评价情况作为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文件应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通知》明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我国彩票是为了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的。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诸项目当中,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是尤为重要的一项。为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出台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
按照要求,社会公益事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对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财政较为困难的革命老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对没有革命老区县的西藏、新疆、青海和其他地区视情予以必要支持。
“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每年拨付50亿元资金,主要由中西部等地区结合实际情况统筹使用,重点用于当地养老、扶贫、基本公共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和领域,改善其落后现状,以促进全国各地区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发展。“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共投入200亿元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
2023年,财政部投入74.6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据统计,截至2023年,共有将近500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到地方社会事业发展当中,对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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